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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呢個玩笑開得太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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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個名一樣係罪?係。行為一樣係罪?係。言行舉止一樣係罪?係。共用IP地址都係罪?係。以新帳號重新開始都係罪?係。呢種東西叫傀儡。至於定議?傻的嗎架?----- [[User:KeroChu|KeroChu Kawasaki]] <small>([[User Talk:KeroChu|ありがとう]])</small> 2014年7月28日 (一) 22:17 (HKT) |
: (3)個名一樣係罪?係。行為一樣係罪?係。言行舉止一樣係罪?係。共用IP地址都係罪?係。以新帳號重新開始都係罪?係。呢種東西叫傀儡。至於定議?傻的嗎架?----- [[User:KeroChu|KeroChu Kawasaki]] <small>([[User Talk:KeroChu|ありがとう]])</small> 2014年7月28日 (一) 22:17 (HK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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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維基百科有明文規定,一個人只能擁有一個用戶,但同時允許被永久封禁用戶以新帳號重新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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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這次是'''認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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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Sdsf[[用戶討論:Sdsfdfsf|dfsf]] |
於 2014年7月28日 (一) 22:42 的修訂
位置:香港鐵路大典討論 → 反對以下用户因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而被封禁 |
以下用户也是因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而被封禁,但是經過本人再三查看他們的紀錄,最終證實了他們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的理由不成立。因此本人今天在這裏為以下用户因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而被封禁向封禁其的管理員作出(-)抗議!
(1)以下用户完全沒有進行過任何編輯:
(2)以下用户沒有違反方針:
(3)以下用户應該以其他理由封禁:
- Km2(增加不實資料)
- 23x24(刪除頁面內容)
- O123456789(無禮的行為、攻擊/騷擾別人)
- 我有性病但我唔淫賤(不能接受的用戶名/無禮的行為、攻擊/騷擾別人)
- Kyau(增加不實資料)
- Siuchong(在頁面中增加無意義文字)
- Over23556(在頁面中增加無意義文字)
你可能會有以下質疑:
- (1)有人於2014年7月11日 (五) 16:56 在尖東站刪除咗D舊資料,是破壞行為!
- 嗰D 刪除咗嘅舊資料其實係有人搬咗去尖東站/過往車站資料,因此不算破壞。
- (2)有人自認係違規者既傀儡!
- 佢可能只係開玩笑或隨便講下。開玩笑係罪?隨便講下都係罪?
- (3)佢地有好多人都係共用IP地址或名字與違規者接近,言行舉止又咁似!
- 行為類近?把兩者比較起來,你應知道誰的罪行更大。
- 個名一樣係罪?行為一樣係罪?言行舉止一樣係罪?
- 共用IP地址都係罪?以新帳號重新開始都係罪?
(1)本人認為管理員以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為理由封禁上述用戶的做法,違背了Wikia允許人們有多個帳戶的原意,因此本人在此強烈要求管理員正視這裡,及作出以下舉動:
- 解除對(1)及(2)裏用戶的封禁。
- 根據括號裏的理由,更改對(3)裏用戶的封禁。
(2)本人十分強烈要求管理員建立香港鐵路大典:傀儡,說明傀儡的定義,這是管理員對以上用戶作出的交代!
謝謝! - Sdsfdfsf
- (1)我不予置評。
- (2)呢個玩笑開得太大
- (3)個名一樣係罪?係。行為一樣係罪?係。言行舉止一樣係罪?係。共用IP地址都係罪?係。以新帳號重新開始都係罪?係。呢種東西叫傀儡。至於定議?傻的嗎架?----- KeroChu Kawasaki (ありがとう) 2014年7月28日 (一) 22:17 (HKT)
維基百科有明文規定,一個人只能擁有一個用戶,但同時允許被永久封禁用戶以新帳號重新開始。
(2)呢個玩笑開得太大
我這次是認真的!
- Sdsfdfs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