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鐵路大典

因應MediaWiki系統近期的升級,有部分界面及功能可能會出現相容問題,我們正在嘗試修復當中,如發現本網有其他問題,請向我們匯報以便跟進,謝謝。

了解更多

香港鐵路大典

2019年元朗站襲擊事件,發生於2019年7月21日晚上,所以又稱為「721事件」,而事後網民因不滿港鐵所為,導致發起抗議行動。

事發經過(7月21日)

2019年7月21日晚上,有大批懷疑白衣三合會成員在元朗四處襲擊市民,晚上更進入元朗站大堂及車廂追打記者、襲擊身穿黑衣的市民及乘客,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時任元朗區議會副主席王威信均告受傷。港鐵其後宣布因應元朗站大堂出現突發事件,西鐵綫列車來回方向不停元朗站,同時安排列車在元朗站接載乘客離開元朗站港鐵亦指,已就事件報警。西鐵綫列車來回方向已於晚上11時20分回復正常,恢復於元朗站上落客。[1]港鐵於11時45分再宣布,因車站突發情況,西鐵線來回方向列車不停元朗站。11時55分,港鐵指因應警方要求,元朗站關閉。[2][3]雖然車站封閉,但有傳媒在00:29拍攝有列車在已關閉的元朗站月台開啟兩道車門讓市民上車。[4]警方確認事件中有25人受傷,當中包括22男、3女。醫管局則稱,最少有36人受傷,分別被送往3間醫院救治,其中一名男子危殆,在屯門醫院留醫,另外有4人傷勢嚴重。[5]

善後工作

港鐵強烈譴責在鐵路範圍發生的暴力事件,並將全力配合執法機關的調查。同時向受傷的乘客致以深切慰問,並對乘客的經歷深表遺憾。[6]事後港鐵發布新聞稿,表示車長沒有察覺暴力發生,車長通知車務控制中心未能關門,因此車務控制中心遂叫車長安排乘客落車。[7] [8]

劉天成表示,晚上10時55分,往屯門方向的西鐵綫列車到達元朗站,惟無法關上車門,之後發現有乘客阻礙車門,以致無法關上。他續稱,在程序上,即時派出在大堂的員工到月台,與該處的同事嘗試協助令車門關上,但到59分時,都仍然無法關上。劉天成續指,根據程序,中央控制中心下令要求清客,令車門可以關上,讓列車離開,之後在後方的列車到達後,再載走乘客,強調是「根據車務安排而決定」。他表示,在初步調查後,59分時「月台都係平靜,無乜特別情況出現」;至於大堂,「有少少對峙嘅」。他又指,港鐵有直線電話接到警局,而且亦有鐵路警區,當時數分鐘內有警員到達,不過對方之後的調配情況,則要再詢問。劉天成又指,當時元朗站接近「收車」,站內只有三名職員及一名承辦商職員,前三者分別於站長室、大堂、月台;承辦商職員則於客務中心。[9]

對於7月27日有網民再次發起「光復元朗」行動,以及遊行路線終點擬訂於元朗站港鐵車務總監劉天成表示,將於7月27日增派人手維持秩序,且分別在控制中心及現場設立兩個心戰室,以作出車務調動安排。[9]

鐵路公司員工協會主席杜廣仁指,當白衣人闖入月台及列車車廂時,站內「已失去最後的防線」,亦不理解上面指示全部乘客下車的決定。他指,當時站內員工只有四名,未能應付龐大衝突。他指,車站設有警察的辦公室,有時警員會駐站或到其他車站巡邏。他亦引述港鐵最新的部署指,車站日間將調派保安部部分同事落站,惟他們通常負責日常的人潮管制及查核票務等,與其他員工一樣「無裝備」,料應對衝突事件未有太大幫助。[10]

同日,警方亦以短片解釋當日警力分佈。警司劉肇邦表示,當晚10時41分開始接報,但同時區內衝鋒隊正處理不同地方的打架、襲擊及火警事件等,因此只能派軍裝警員到元朗站;惟兩名警員在11分鐘後到場時,發現有「百人打鬥」,無法控制場面,故離開現場要求增援,到11時20分約40名防暴警察到場。換言之,由有人報案到防暴警察出現,元朗站出現40分鐘「無警時分」。[11]

2019年7月22日,MTR Service Update發布事發經過的錄音。[12]但被批評不完整,結果MTR Secrets在7月25日發布完整錄音。[13]

由於港鐵新聞稿認為車長未有察覺暴力發生,引起一眾前線職員不滿,將軍澳綫觀塘綫荃灣綫西鐵綫馬鞍山綫東鐵綫東涌綫機場快綫迪士尼綫港島綫輕鐵高鐵車長聯署要求港鐵正視問題。[14][15]

其後,青衣欣澳站車站職員亦發起聯署。[15]

2019年7月27日下午2時許,兩名港鐵職員報稱在港鐵將軍澳站的列車員工辦公室發生爭執,其間有人突然出手施襲,警方接報到場調查,正了解事件原因,而涉事的車長亦被送往將軍澳醫院治理。事後有人在facebook透露,受傷的港鐵員工為將軍澳綫車長,他今日疑因政治及聯署信問題,與列車員工督察發生爭執,之後更被人揮拳打傷,其後更有數名港鐵職員意圖搶走涉事車長的手機,意圖阻止他報警。[16]

同日晚上,港鐵發新聞稿,就7月21日發生元朗暴力襲擊事件,公開當晚從元朗站月台閉路電視錄影片段整理出來的截圖,按時序排列,供公眾判斷。[17][18]

與此同時,港鐵車務總監劉天成向員工發信,解釋7月21日元朗站襲擊事件,信件指對車務控制中心職員受指責感到痛心、已安排涉事女車長放假及慰問、要求警方加派人手到車站巡邏。[15]

2019年8月8日港鐵行政總裁金澤培出席中期業績發布會時指,港鐵僅是公共交通服務營辦商,倘涉及大型的公眾活動和嚴重暴力事件,須由執法機構處理。他形容,若日後情況繼續出現,將會造成滋擾,希望乘客能體諒。他又指,本港過去發生多場大型示威活動,由於部份商場鄰近港鐵站,承認對商場收入有輕微影響,同時亦影響了市民出行。對於7月21日元朗站襲擊事件,金澤培說,傷者可向港鐵申索第三者保險賠償,惟不能保證必定得到賠償。[19]

抗議行動

2019年反修例集會特別交通安排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2020年請按此
沒有收錄的月份代表該月沒有與反修例集會相關的交通運輸新安排。

7月29日

2019年7月29日,香港鐵路工會聯合會工會代表於傍晚與港鐵車務總監劉天成會面,反映有員工擔心衝突會蔓延至鐵路範圍,影響乘客及職員安全,要求港鐵對突發情況有合理快速回應。[20]

與此同時,港鐵管理層亦與前線車長會面,有份出席的車長梁志成透露,據他所知明天不會有罷工行動,而日後行動要視乎員工有沒有進一步看法。他又指罷工行動正如外面的行動沒有大台,無任何團體、組織或工會發動,只是同事自發,因此罷工與否視乎普遍員工看法。梁志成亦指出對於721元朗站襲擊事件,車長與港鐵就當日車務安排有分歧。車長認為列車不應該停站,希望公司就今次的事件汲取教訓。公司則承諾會再與警隊商討日後做法。[21]

8月19日

有車長表示,因港鐵拒絕回應,呼籲車長發起「靜坐不上車」或「請假不上班」以示抗議,要求港鐵正視訴求。[22]

將軍澳綫車長表示,早上未有車長「靜坐不上車」,認為風險始終較大。該車長指,每日一共有61名車長上班,一般而言早更30人,夜更31人,而今早共7人請假,未知是否響應行動,不過港鐵調配人手後,令車務未受到影響。他承認,是次行動確有不足,會再加以檢討。

葵青區區議員兼港鐵資深車長梁志成表示,據其了解,今日的行動主要涉及將軍澳綫,但響應的車長不多,車務如常,即使將軍澳綫請假人數較平時多,但該綫一共有約90名車長,請假人數比例不足以影響車務,港鐵可再調配人手。他又稱,由於車長只是請假,符合一般程序,相信不會被抽後算帳。[23]

港鐵車務總監劉天成早前向員工發內部信指,已提升前線員工的保護裝備,包括口罩、眼罩及安全帽;並會到受催淚彈影響的車站作深層次清潔。

8月21日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出席警方記者會,承認鐵路警區控制中心能夠看到不同車站的閉路電視片段,惟警方只能檢視「實時片段」而非「錄影片段」,且強調有需要時,例如農曆初二煙花匯演港鐵站需作人流管制時,才會實時檢視。[24]

此事件發生一個月,一批市民到此站大堂靜坐,在晚上8時正全體站立,為修例風波以來受傷的示威者默哀,部分人用手掩着右眼。[25]其後演變成警察與示威者對峙。

港鐵8月22日凌晨發聲明稱,元朗站有人擅自使用站內的消防設備,包括消防喉及滅火筒,又將個別車站出入口的電動閘關閉,及將站內的設備包括報紙箱、垃圾箱等推倒以堵塞通道;車站職員發現多處牆身有塗鴉,站內設施不同程度受損。港鐵強調,不能接受違法行為,表示非常遺憾,已報警處理。[26]

2019年8月22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將矛頭指向港鐵,批評港鐵不僅拖延報警,還護送「暴徒」免費乘車,質疑港鐵是暗中支持暴徒。[27]

2019年8月22日晚上,港鐵發出聲明表示,曾因應警方在個別鐵路車站附近的驅散行動,在「顧及乘客和員工的大前提下」,安排特別列車服務,包括已載客列車不停受影響車站,以及安排無載客列車直接到有關車站接載乘客離開。惟鑑於近期「多次有人故意破壞車站內設施」、影響車務正常運作,以及辱罵車站職員、甚至「威脅他們人身安全」,港鐵稱將就車務安排「作出新的應對」,若站內發生打鬥、破壞及其他暴力事件,港鐵有可能在沒有預先通知下,即時停止有關車站運作及列車服務,甚至關閉車站;「公司亦明白警方在有需要時,會進入車站執法」。[28]

監警會發表報告

2020年5月15日,監警會發表報告,監警會表示,會方沒有法定權限或能力審查「警黑勾結」指控,指只能由執法機關調查。但就721的部署,監警會認為「警方低估了互聯網訊息對推動示威活動的影響力」,當有途人被藤條攻擊後,白衣人明顯已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監警會認為,警方當日錯失不少處理事件的良機,雖然人手有限,但認為元朗警區行動室能夠派應變小隊高調駐守現場監察動向,由警民關係組邀請鄉事委員會或區議員從中斡旋,可及早防範。另外,監警會多次指出,999控制台須檢討系統應付異常壓力的效能,指「無法應付有人束意破壞,以及處理超負荷的情況,足見是嚴重弱點。」並指出事件關鍵時刻是晚上10時42分至11時14分,如快速應變部隊能更早部署候命,可更快到達事發現場,車廂內襲擊事件便可能避免,又或能夠捕部份白衣人。監警會認為,先到達元朗站的三名警不應立即撤退,至少顯示有警察在場。另外首批快速應變部隊於11時15分抵站,只餘下部份正離開的白衣人,雖然並無足夠理由單憑衣服顏色拘捕,但觀乎他們一行40人不尋常地逆向跑,及綜合港鐵警方觀察哨站稍早情報,應截停查問並登記個人資料。報告在最後結論章節中指,警方自應對7.21事件不足,引發「警黑勾結」指控,但指出「須知網上瘋傳的譴責,從未有任何證據支持。嚴重的指控必須要有信服力的證據,但儘管會方作了最大努力在公開平台搜索證據,卻遍尋不果。處長已在記者會上公開聲明,警黑勾結的指控毫無依據。」[29]

警方就事件定性

2020年8月26日,警方早上就去年「721事件」拘捕13名人士,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涉嫌參與暴動,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記者會上,警方將去年「元朗721事件」定義為「元朗及西鐵站附近持不同派別意見的人士的對峙及聚集,演變成為的暴力衝突事件」,並指今次拘捕的人士並非白衣人,而是「另一派人士」。被捕13人中,有7人涉在元朗站內互掟雜物,另有6人涉及英龍圍及南邊圍衝突。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陳天柱在記招上,將去年「元朗721事件」定義為「元朗及西鐵站附近持不同派別意見的人士的對峙及聚集,演變成為的暴力衝突事件」。陳指,警方今日再作出拘捕行動,拘捕了13名男子,年齡介乎26至48歲,職業包括議員、銀行副總裁、接聽員、社工、廚師、倉務、司機等,部分人有黑社會背景。

陳天柱表示,元朗衝突共分四部分,當中第二及第三部分為今日拘捕的主要部分:

  • 第一部分:721下午至傍晚,一批身穿白衣人在元朗雞地、鳳悠北街一帶聚集,接近晚上10時有人報稱被多人襲擊,導致他背部受傷。
  • 第二部分:發生在元朗站內。根據閉路電影,當晚10時40分,有數名手持標語木牌的人士,追趕一名身穿黑衣的女子進入站內收費區,雙方不斷有人加入。一方用標語木牌、木棍等攻擊,另一方就以長傘還擊,衝突約1至2分鐘後恢復平靜。
  • 第三部分:直至數分鐘後,有議員到達大堂進行網上直播,於是有人在站內聚集。數分鐘後,有白衣人進入地鐵站未收費區,雙方隨即隔閘對罵、互扔雜物、叫口號等,有身穿黃背衫、正在拍攝的男子行出閘外被襲擊,雙方衝突急劇惡化,站內有人用消防喉、消防滅火筒噴射,最後發生通往月台樓梯口及車廂內的襲擊事件。
  • 第四部分:當晚凌晨時份,再有兩批人於元朗站英龍圍出口衝突。事件發展至深夜,有大批黑衣人湧入南邊圍村附近,與村內人對峙衝突。


陳天柱續指,警方早前就「721事件」已拘捕44人,其中8人被控暴動罪及串謀蓄意傷人罪。被捕的44人,有7人牽涉雞地施襲部分、18人屬元朗站內衝突部分、4人屬英龍圍一帶衝突,15人涉及南邊圍村衝突。

而警方的拘捕行動涉及另一派的人士,拘捕的13人中,有7人涉及於元朗站內的衝突部分,6人涉及英龍圍及南邊圍衝突部分。事件中有31名傷者聯絡警方進行調查。[30]

2020年8月27日,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見記者,指出去年721元朗襲擊事件,由警方接報至快速應變部隊到場,耗時30多分鐘。他承認有關情況不理想,警方正檢討日後如何可更快速應對同類事件,強調「無意改寫歷史,歷史自有公論」。鄧炳強表示,無論外界形容事件是無差別攻擊,或有警員形容為「旗鼓相當」,他認為「任何評論是不必要」,重申警方做事基於事實及證據。[31]

審訊過程

第二天(2021年2月23日)

2019年7月21日元朗站襲擊事件,涉嫌有份參與襲擊的6名男子否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在區域法院受審。本案涉及14名受害人,主控官周天行昨日表示,僅得一位受害人需要在屏風後作供,其餘所有證人均不需要匿名。不過甫開庭,控方便稱昨日再就匿名事項向各證人確認及落口供,經確認後,只得4人表示不需要匿名,其餘10人均要求匿名、在屏風後作供及使用特別通道。法官葉佐文追問控方,有否向該4人表明如果不匿名,其身份可能被發佈或報道,公眾會辨別到其身份,控方未能回答。法官閱讀4人的口供後,指口供中沒有特別說明這一點,認為所有受害人應一致匿名,控辯雙方沒有反對。法官最終頒令 14 名受害人都匿名,傳媒及公眾不得報道其身份,或可識别其身份的事項,他們的名字將以英文字母代替。審訊時,法官表示留意到所有證人都公開姓名,而一般風化案及勒索案的證人都會申請匿名和使用屏風,惟上次審前覆核時遺漏了這事項,詢問控方「係咪所有證人話自己開名?」、「有冇人問過證人?」控方表示有就此詢問全部證人,確認除了一位要用屏風外,其他都不需要匿名及用屏風,又稱警方無就此落口供,但強調有作記錄。8名被告為王志榮(54歲,運輸公司東主)、黃英傑(48歲,工程公司東主)、林觀良(48歲,商人)、林啟明(43歲,商人)、鄧懷琛(60歲,燒烤場東主)、「飛天南」吳偉南(57歲)、鄧英斌(61歲)及蔡立基(40歲,機械技工)。被告林觀良和林啟明已認罪,餘下 6 名被告不認罪受審。[32]

第三天(2021年2月24日)

控方仍未能傳召證人作供。控方開案陳詞中指及,案發前5天有反修例示威者在元朗舉行放映會,與持相反意見人衝突。而放映會後,網上出現訊息呼籲於7月21日到元朗集會,抗議放映會遭滋擾,亦有人稱要保衛元朗家園。控方原準備傳召警員就相關事件作供,惟法官葉佐文今早問及,放映會與7月21日的事件有何關係。控方回應指,自放映會當晚起,網上便出現訊息呼籲於7月21日到元朗集會。在法官詢問下,控方承認7月16日22日聚集的,非同一批人,亦非指控被告在16日有角色,但強調提及16日事件,是要交代案件的背景。葉官便質疑,是否當天屯門公園有粵曲晚會,亦要在本案案情提及,以為何不寫15日發生的事。而控方最終同意刪去放映會的段落。葉官亦問及,控方開案陳詞中提到,案發時白衣人和黑衣人在元朗站發生暴力衝突,當中「暴力衝突」的意思,在葉官追問下,控方解釋當時是白衣人先動手,並以藤條和木棍襲擊黑衣人,而黑衣人則用滅火筒及消防喉還擊。控方又指,當黑衣人出閘及走上月台時,均有遭白衣人追打,而葉官隨即要求控方補充案情細節。[33]

第六天(2021年3月1日)

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由當日遇襲的控方證人A繼續作供。A供稱當日目擊一名穿著印有「中國製造」字樣的白衣男子,在閘外將一塊發泡膠牌扔向閘內市民,控方指該名男子為被告王志榮。證人A供稱,當晚10時許,在元朗站看見一名女記者被一名身穿粉紅色上衣的中年男人追打,遂出閘嘗試拉開女記者,隨即被白衣人用藤條和木棍襲擊近半分鐘,期間A以身軀保護女記者。兩人其後逃至便利店711附近,發現有一名女子倒卧在地上不醒人事,身旁有救護員協助。A另指當時有一名手綁紅絲帶的白衣男子一直在閘外錄影現場情況,又不時打電話,更一度靠近女傷者,A曾質問其身份,男子只笑了笑便行開了。A懷疑其在事件中擔任指揮的角色。其後,再有白衣試圖襲擊在場市民。有一群白衣人發現A戴著頭盔後,更情緒激動,要求A脫下頭盔,A拒絕後再被圍毆接近1分鐘。事後,A到私家醫院驗傷及接受治療,他身上有多處擦傷,醫生指A左邊肩膀的傷口應是被木棍更加硬的金屬物件造成,因為已經「打穿左真皮層」。A的上唇另有一個長達2.5厘米的傷口,須縫7針,A稱不清楚該傷口是如何造成。A續指於當日晚上11時左右,他見到一名衣服上印有「中國製造」的白衣人站在非收費區,將一塊印有「保衛元朗,保衛家園」的發泡膠牌,擲向付費區的市民。控方指身穿印有「中國製造」字樣的男子為案中第一被告王志榮。[34]

第七天(2021年3月2日)

不認罪的6人繼續受審,並繼續傳召受害人A作供。代表被告鄧英斌的辯方律師謝英權盤問受害人A,指為何閘內有人大叫「牛屎佬」,A表示他們在表達情緒,謝追問A是否知道這個行為會令人情緒激動,以及是一個挑釁行為,但A認為當時是咒罵多於挑釁,謝則質疑:「講粗口嗌牛屎佬都唔係挑釁行為?」法官葉佐文質疑辯方不應從原本對話中只抽起一句,然後就指對方是挑釁。6名不認罪被告的辯方律師中,只得第7被告鄧英斌的代表大律師謝英權盤問受害人A。謝英權在庭上盤問時首先提及,2019年7月13日的上水示威遊行,有商戶和居民受到滋擾,亦有警員受傷,法官葉佐文聞言後,隨即詢問上水事情與7月21日的事件有何關係。謝英權則解釋其當事人鄧英斌是住在元朗的鄉村代表,因為得知其他地區曾被滋擾,當晚元朗站有事發生才會到場。謝英權又指因為想知道為何受害人A當晚身處元朗站,並引發當晚的事件。惟葉官質疑兩者沒有關係,地點亦不同,故不明白兩宗涉及不同人物和地點的事件何以牽上關係,謝英權及後亦放棄就上水遊行的內容進行盤問。A曾任職網媒兩年多,於事發時正在進行直播,辯方重播A的直播片段,指片段中有人向白衣人大叫「牛屎佬」,謝英權詢問A是否知道這個行為會令人情緒激動,以及是一個挑釁行為,A認為當時只是咒罵多於挑釁,謝英權則質疑:「講粗口嗌牛屎佬都唔係挑釁行為?」A解釋在他直播前,西鐵站付費區域外的白衣人曾經咒罵過閘內人士,並強調當他和妻子從月台沿樓梯到大堂時,見到地上有斷棍及血迹,廁所中亦有一名女士正在急救中,因此他認為早在直播前,白衣人已進行過一次襲擊,令他們激動受驚。法官葉佐文則質疑辯方不應從原本對話中只抽起一句,然後就指對方是挑釁。另外,辯方又指當日在閘機亦有人自由進出卻未被施襲,詢問A有否想過白衣人主要針對林卓廷及其身邊人,A指沒有,又補充指能在閘機自由出入的大多是穿淺色或白色衣服的中年男女,而白衣人則對穿深色衣服的年輕男女充滿敵意;辯方問到A有否私下曾與林卓廷聯絡,A亦表示沒有。謝英權質疑A當日為何戴頭盔,A則解釋頭盔並非屬於他,而是屬於其任職記者的家人,當日他的家人需要進行採訪,曾向A表示頭盔不合尺寸,故他便利用空餘時間,拿了一個新的頭盔,到中環和他的家人交換,而他原本打算將交換得來的頭盔帶回家,卻滯留在元朗站,「列車唔開出,我都冇選擇」。及後辯方指出,A曾於事後接受一間傳媒採訪,當中內容提到他在網絡上得知白衣人在元朗襲擊,故去元朗幫忙。A否認,表示是該報章引述錯誤,解釋自己無可能去元朗幫忙,辯方隨即質問A,傳媒出稿前有否給他審稿,A稱沒有,並出指一般香港傳媒出稿前都不會讓受訪者審稿。[35]

第八天(2021年3月3日)

傳召傷者B及C作供,描述白衣人在列車車廂內施襲情形。C表示當時最少有40名手持木棍和藤條的白衣人,從兩條樓梯衝上月台,部分人「拎啲木棍入嚟(車廂),向前捅、揮棍打、掟玻璃樽」,最少7人的頭和手腳因此受傷流血,他也被人圍毆。當時車廂內有一名未滿10歲的孩童。至於當晚在元朗站做直播的事主B,在晚上約11時許,看到最少50名白衣人進入站內付費區,手持藤條木棍在通往月台的樓梯追打20至30名市民。B形容,梯間當時迫滿人、「寸步難行」,甚至可能會發生「人踩人」。控方下午傳召第五名街外證人、事主C作供。他與同行友人K在7.21晚上約10時40分,乘坐港鐵到達元朗西鐵站。C供稱列車到站後,因車門打開後久未關上,便與K離開車廂到月台查看情況;當時月台未有特別情況,只聽到大堂有嘈雜聲音,月台亦有市民指「樓下(大堂)有人開始見人就打」。C續指,車廂內曾有人拿著一袋衣服,說大堂情況混亂,要求打算在元朗站離開、穿黑衣的市民「同我換走黑色衫先好走」。以C所見,沒有人接過衣服更換。再過幾分鐘,列車仍未開出,C供稱聽到有人表示「有好多人攞晒『架罉』衝入閘」,站內亦有列車服務受阻的廣播。及後,C看到最少40名手持木棍和藤條的白衣人從兩條樓梯「衝上嚟」,有藤條末端綁上中國國旗,個別有人手持玻璃樽、類似日本劍道的一米長「竹刀」。C憶述,其視線範圍內有約10名市民身在車廂,包括一個未滿10歲的小朋友。呈堂片段所見,現場不斷有人尖叫,多次聲嘶力竭地呼喊「唔好呀」,亦有人大喊「有細路呀,唔好打」。C指出,當時有「起碼十個八個」白衣人,「拎啲木棍入嚟(車廂),向前捅、揮棍打、掟玻璃樽」,1公升包裝的紙包飲品「爆到一地都係」。以C所見,最少7人的頭和手腳因此受傷流血,而他也被人圍毆,遭木棍擊中頭和腳、手掌因抵擋捅向心口的木棍而受傷。控方指出,C曾協助警方認人,辨認出案發時身處月台的第七被告鄧英斌。C在庭上指出,鄧手持超過60厘米長的棍狀武器在月台路過,未有進入車廂;同行有5至6名拿著木棍和藤條的人,曾指嚇車廂內市民。呈堂醫療報告指出,C在7月22日凌晨約1時到屯門醫院急症室求醫,右臂、右手掌及右腿有觸痛;右臂及右小腿有擦傷。C估計,右手掌是在抵擋木棍時受傷,右臂是被棍擊中,小腿則可能是被藤條打中或有玻璃擦過;主要傷勢是由一名穿「紅紅地的」恤衫、年約50至60歲的中國籍男子造成。聆訊早上另繼續傳召事主B作供。綜合庭上證供,事主B在7.21當日參與灣仔的合法遊行後,收到消息指元朗站有事故,遂乘坐港鐵前往現場了解。晚上約10時43分,他到達元朗站後先到大堂用手機直播,約5至7名手持武器的白衣人在非付費區,嘗試用藤條攻擊閘內的人,有人被擊中。約十分鐘後,B看到最少50名白衣人進入付費區內,手持藤條木棍在通往月台的樓梯追打20至30名市民。B形容,他當時沿樓梯上月台,但梯間迫滿人而「寸步難行」,甚至擔心會否發生「人踩人」。B續指,至約11時許,他當時身在往屯門方向的列車車廂,白衣人及後上到月台,第一被告王志榮涉用粗口指罵他身旁的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王身後的白衣人接著衝向林,B就遭他們用藤條襲擊,導致頸部有觸痛及擦傷、右臂擦傷有傷口。控方問及為何直播鏡頭十分搖晃,B解釋指當時白衣人手持木棍向人群方向移動,市民受驚尖叫,「有人驚,有人想逃走,有人想移動」,情況十分混亂。B又指出,當時約5至6名白衣人用木棍、藤條等,擊中部分市民的四肢和身軀,有一名男子曾跪到地上,及後被白衣人打中心口。B另在庭上辨認車廂證物,指出當晚有白衣人手持末端連接中國國旗及區旗的藤條。代表第七被告鄧英斌的大律師謝英權盤問B時,一度問及與其職業相關的問題,質疑為何B當日會現身元朗,遭法官葉佐文提醒不應透露過多受害人的個人背景。謝大狀及後又發覺,涉案列車應是開往屯門方向,但「承認事實(admitted facts)」卻是往紅磡方向,要求澄清是證人錯誤作供還是控方出錯。代表控方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重申,聆訊一直指涉案列車是往屯門方向,惟在庭上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後,卻發現應是「1號月台」而非控辯雙方同意的承認事實中所指的2號月台。辯方遂要求更正,周天行隨即回應:「但你承認咗㗎喎」,最後亦同意修改,獲法官葉佐文批准,而該修改亦未會嚴重案件。聆訊明早繼續,預計傳召當日與C同行的事主K。除了早前認罪的林觀良(48歲,商人)及林啟明(43歲,商人),6名受審被告為王志榮(54歲,運輸公司東主)、黃英傑(48歲,工程公司東主)、鄧懷琛(60歲,燒烤場東主)、「飛天南」吳偉南(57歲)、鄧英斌(61歲)及蔡立基(40歲,機械技工)。[36][37]

第十天(2021年3月5日)

早上傳召女事主K及男事主G作供。K當晚雖未直接遇襲受傷,卻在元朗站月台及車廂目擊白衣人長達半小時的施襲,受驚送院,腹痛至翌日下午才逐漸平復。她形容現場市民是「無啦啦畀人打」、「我哋都舉晒雙手投降,但(白衣人)都繼續打」。至於事主G,他在白衣人晚上衝入付費區時,被人用60厘米長的棒球棍打傷後腦,送院縫了3至4針。他憶述,當時他想從扶手電梯返回月台,身邊市民亦在「拼命奔跑」;在他上了一兩級電梯時,後腦被人打了一下,「有半秒、一秒暈暈地睇唔到嘢」,在其他市民提醒下才發覺受傷流血。 K當晚與早前作供的事主C同行,乘港鐵到達元朗西鐵站後,看到月台上有約40名白衣人聚集,其中約一半在追打市民。大約15分鐘後,有白衣人開始向車廂內市民施襲,K遂用手機拍片記錄。K續指,白衣人向車廂掟雪糕筒、尖的木棍、鐵枝、1公升的盒裝奶等,因為白衣人重覆不斷擲木棍,K也數不清確實數量,但記得曾有木枝差點擲中她的頭,「好彩縮得切」才沒有受傷。呈庭片段顯示,白衣人施襲時,K在車廂多次歇力呼喊「唔好打」、「有細路㗎」。她形容在場市民都是「無啦啦畀人打」,「我哋都舉晒雙手投降,但都繼續打」。K憶述,其中一名白衣人用竹刀「打落嚟、攞嚟捅」,擊中約2至3名市民;有白衣人用木棍、鐵枝施襲,在她前方有約10名男士幫忙抵擋,有人頭部、手腳受傷流血。K表示,約10名白衣人在車廂施襲最少5次,其有2至3人曾手持武器指罵她。K續指,白衣人停手後,列車車門多次開閂,「中途來來回回,一打開車門(白衣人)就鬧」。列車最終成功開出,K與C乘坐至屯門站下車,月台上有市民用急救用品協助治理傷者。K及後送院治理,醫療報告指她的上腹部區域有輕微觸痛。雖然她並沒在事件直接遇襲受傷,但目擊歷時約半小時的襲擊,卻令她非常驚嚇,「驚到腳震,企唔到,個胃好辛苦,坐咗喺(屯門站)月台」,胃痛持續至事發翌日下午才逐漸消退。聆訊早上另傳召第7名證人、事主G作供。他在7.21當晚與太太同行,在晚上近11時乘港鐵到達元朗西鐵站,當時已聽到車廂內有人說有人受傷。過了一會兒,G發覺列車並沒如常關門或開出,遂離開車廂查看情況,看到月台上有一班市民聚集,指「下面(大堂)有人打人,下面好危險、下面有人受傷。」G接著前往大堂,想找方法離開和求助;太太則留在車廂。G作供指,他抵達大堂後看到付費區外有40至50名白衣人聚集,其中20至30人在近F出口閘機外,向閘內市民掟水樽等雜物、用粗言穢語恐嚇要打閘內的人;雖沒有目擊有人受傷,卻看到地上有鮮血痕跡。G又形容,部份市民之所以開遮,是因指罵他們的白衣人有「具攻擊性的武器在手」,才會開遮抵擋和保護。及後,G看到太太從月台下到大堂,情緒激動、擔心安全,遂打算返回月台乘車離開。惟在差不多時間,G發覺付費區內情況混亂,大批市民往不同方向奔跑,有人跑進洗手間,亦有人跑上月台,估計是因白衣人開始衝入閘內。G續指,身邊的人當時都「拼命奔跑」,亦有人跌在地上,混亂中與太太失散;因最接近他的扶手電梯擠滿人,唯有繼續向前跑,嘗試由較遠處、近J出口的電梯返回月台。在G跑到電梯口、上了一兩級,就「感覺到我後腦畀人打咗一下,有半秒、一秒暈暈地睇唔到嘢。」G說他當時出於本能再向上跑了幾級,才回頭查看發生何事,看到一名白衣人手持約60厘米長的黑色棒球棍,站在電梯口旁,用粗言穢語指罵他。G表示,他是人群中最後一個跑上電梯;跑上月台後,在列車最後一卡的最後一道車門上車,看到一個跑在他前頭的人「成面都係血」,車廂內市民都緊張地幫忙止血。G續指,他當時還沒意識到自己受傷,是車廂內乘客提醒他後腦流血,「我即刻摸一摸,先知原來自己受傷。」至晚上約11時50分,G由救護員送到急症室,頭部後方頭皮上有2厘米裂傷,縫了3至4針;電腦掃描顯示他頭皮頂枕區域有血腫。除了早前認罪的林觀良(48歲,商人)及林啟明(43歲,商人),6名受審被告為王志榮(54歲,運輸公司東主)、黃英傑(48歲,工程公司東主)、鄧懷琛(60歲,燒烤場東主)、「飛天南」吳偉南(57歲)、鄧英斌(61歲)及蔡立基(40歲,機械技工)。[38]

第十二天(2021年3月9日)

繼續傳召事主J作供,提到第二被告黃英傑曾在元朗站閘外用言語恐嚇市民。就被告在呈堂片段所說字眼,控辯雙方不斷爭拗是「你哋打人就得呀」抑或是「你哋打人呀」。庭上以正常速度和慢鏡播放相關片段最少4次後,控辯仍各執一詞。事主J因此顯得不耐煩,打斷指他聽到「你哋打人就得呀」,又問辯方「其實法官都聽到,(你)洗唔洗休息下睇耳科醫生?」事主J及後又幾度希望控辯加快盤問,指他已在法庭待了三天,說「法官我啲時間好寶貴,叫我聽日再嚟我唔得㗎,隨時無咗份工」,直言「唔好嘥我時間,求下你哋」、「你哋完咗個庭,自己慢慢睇得唔得呀?」事主J昨日供稱,他於721當晚約10時30分到達元朗西鐵站,在大堂付費區看見三名白衣人在閘外追打一名男子,由F出口追至K及H出口,用藤條和木棍打中男子的背部。控方播放網上公開片段及站內閉路電視片段,指晚上10時41分至43分,有白衣人在站內付費區進行「打鬥」,及後短暫離開再折返,在10時47分於近F出口閘外聚集。事主J供稱,他並不在片段顯示的現場,但想更正控方所指的「打鬥」為「攻擊」,法官葉佐文表示明白證人的意思,惟亦注意到他供稱當時並不在場。在控方盤問下,事主J憶述其遇襲過程,指他在閘內近F出口閘機、近玻璃圍欄位置,有一名白衣人從閘外用木棍打中他的左手手肘,令其手臂麻痹;因白衣人有衝入閘攻擊的意圖,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旁協助將他拉回閘內較後位置,現場亦有市民用消防喉向白衣人射水。事主J續指,及後有大批白衣人衝入閘內,因人數太多數不清;他接著跑到月台並登上列車躲避,惟手持木棍和藤條的白衣人接著也追至車廂,攻擊車上乘客。J指出,車廂當時約八成滿,多數是站近車門的市民遇襲,因「有個後生仔幫我擋咗一嘢」,沒有再次受傷,但該年青人就被一名白衣人用木棍打傷鼻樑及背部,及後又有市民被另一名白衣人「好大力」打至額頭流血。J續指,他與其他乘客見狀立即拉開遇襲市民,並在庭上再三重申「唔知佢哋(白衣人)點解要打」,形容元朗站之後尚有兆康、天水圍和屯門站,遇襲市民只是想回家。控方一度追問,證人所指車廂內有「八成人(滿)」,是否即是20至30人。J就回答指「你應該知八成人有幾多,你平時有無搭過地鐡?」法官葉佐文遂協助解說,問證人是否意指「少少迫迫地,但有點鬆動」,J同意,形容大約是40至50人。呈堂醫療報告顯示,事主J在7月22日凌晨到天水圍急症室求診,報稱遭一班白衣人用棍棒造成左臂擦傷、瘀傷及疼痛,經診治後確認其左手肘側面有擦傷、紅斑及觸痛,但手腕及骹位可靈活活動,敷藥後可即日出院。就事主J的證供指有白衣人在大堂恐嚇市民,控方播放網上公開片段及J拍攝的相片,指出第二被告黃英傑有份參與指罵,並請J形容當時情況。J表示事隔已久,只大概記得有白衣人指罵林卓廷「入嚟搞事」,用粗口恐嚇市民「你哋影乜X嘢」,並同意在公開片段聽到有白衣人罵市民「你哋打人就得呀」,及後確認該人正是黃英傑。代表黃英傑的大律師王詠文,不同意片段顯示「你哋打人就得呀」,認為應是「你哋打人呀」。控辯雙方在庭上來回爭拗相關字眼,以正常速度及慢鏡播放該段畫面最少4次後,仍各執一詞、沒有結論。J因此顯得不耐煩,打斷指他聽到「你哋打人就得呀」,向辯方說:「其實法官都聽到,(你)洗唔洗休息下睇耳科醫生?」黃英傑一方另指出,呈堂片段顯示閘內有一名女士拍打閘機,第二被告才作勢將手上紅旗揮入閘內。J不同意說法,指辯方選擇定格的畫面無法顯示前因後果,「總有原因導致呢名女士打閘機,(該定格)睇唔到之前發生咩事。」就控辯雙方在盤問時冗長的爭拗,J幾度焦急地向葉官表示,「法官我啲時間好寶貴,叫我聽日再嚟我唔得㗎,隨時無咗份工。」J又指他今天已是第三天到庭等候作供和出庭,希望各方「唔好嘥我時間,求下你哋」,又提出「你哋完咗個庭,自己慢慢睇得唔得呀?」葉官同意不要拖延證人太多時間,惟亦勸喻證人「請你合作少少」。聆訊明天繼續,事主J已完成作供,預計傳召事主E。[39]

法庭判決

2021年7月22日,元朗站前年721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7名被告被裁定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成,在區域法院接受判刑。法官葉佐文早前聽取求情時,指當晚事件中,有人向地鐵月台及車廂內的乘客無差別施襲,即使有被告聲稱要保衛家園,但有些人已準備離開,惟一眾白衣人仍未有停手繼續打,重申案情嚴重,明言部份參與程度較高的被告,或會判處較高刑期。葉官22日判刑時,直斥有部分被告行為喪失理智,屬無差別襲擊,判7名被告入獄3年半至7年不等,7年亦是區域法院的最高刑期。有旁聽人聞判不滿,離庭時破口大罵,並有人大叫「狗法官」。案中原有8名被告,只有王志榮(55歲)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餘下7人中,包括開審前已認暴動罪的林觀良(48歲)和林啟明(43歲),另5人,包括:黃英傑(48歲) 、鄧懷琛(60歲)、吳偉南(57歲)、鄧英斌(61歲)和蔡立基(40歲)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及傷人等罪成。另外,控方已就首被告王志榮被判脫罪後,以案件陳述方式要求上訴。[40]

註釋及參考資料

  1. 【721遊行・交通消息】 警上環清場 港鐵提早關閉元朗站,《香港01》,2019年7月21日。
  2. 【元朗暴力】西鐵站封站 多位市民報警未能接通,《頭條新聞》,2019年7月21日。
  3. 【元朗黑夜】警方指十時起收逾40報案 暫8人送院,《香港01》,2019年7月22日。
  4. 修例風波:白衣人追打市民45傷 醫局無接孕婦個案,《東網》,2019年7月22日。
  5. 元朗西鐵站襲擊事件增至36人傷 一男子危殆,《信報財經新聞》,2019年7月22日。
  6. 【元朗黑夜】白衣人毆市民 港鐵譴責暴力 無列出報警後警方回應,《香港01》,2019年7月22日
  7.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發生在西鐵綫元朗站的暴力事件,[新聞稿],2019年7月22日。
  8.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發生在西鐵綫元朗站的暴力事件(補充資料),[新聞稿],2019年7月22日。
  9. 9.0 9.1 【元朗黑夜】白衣人襲西鐵站 港鐵:大堂有人對峙 月台大致平靜,《香港01》,2019年7月24日
  10. 港鐵工會促警緝捕施襲者,《頭條新聞》,2019年7月
  11. 【元朗黑夜】警方解釋元朗站救援遲兩大原因 反證無警時分40分鐘,《香港01》,2019年7月25日
  12. Facebook專頁「MTR Service Update」的帖文,2019年7月22日。
  13. Facebook專頁「MTR Secrets」的帖文,2019年7月25日。
  14. Facebook專頁「勞工組」的帖文,2019年7月26日。
  15. 15.0 15.1 15.2 Facebook專頁的帖文,2019年7月。
  16. [1],《壹傳媒》,2019年7月27日。
  17.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於七月二十一日發生在西鐵綫元朗站的暴力事件,[新聞稿],2019年7月27日。
  18. 【元朗襲擊】港鐵公開7‧21月台閉路電視片段截圖 拒評網傳聲帶,《明報》,2019年7月27日。
  19. 【港鐵不合作運動】金澤培:40年來前所未見挑戰 須執法機構處理,《香港01》,2019年8月8日。
  20. 傳港鐵車長明日調景嶺站罷工 工會今晤劉天成,《巴士的報》,2019年7月29日。
  21. 新巴職工會響應塞爆港島 籲車長明 安全速度駕駛,《立場新聞》,2019年7月29日。
  22. 【逃犯條例】部份港鐵車長發起行動 周一或「靜坐不上車」、請假,《香港01》,2019年8月18日。
  23. 【逃犯條例】港鐵車長發起「請假不上班」 個別車長請假未礙運作,《香港01》,2019年8月19日。
  24. 【元朗黑夜】鐵路警區可實時觀看港鐵CCTV 警:供控制人流之用,《香港01》,2019年8月18日。
  25. 【元朗襲擊.多圖.短片】防暴警元朗站外佈防 西鐵安排特別車載乘客離開元朗站,《明報》,2019年8月21日。
  26. 【元朗襲擊】西鐵線服務正常 港鐵稱元朗站設施受損已報警,《明報》,2019年8月22日。
  27. 人民锐评|专列护送“黑衣人”,港铁掂量过轻重吗?,《人民日報》,2019年8月22日。
  28. 人民日報批「護送暴徒」離開元朗站 港鐵提「新應對」:遇暴力可即停列車服務,《明報》,2019年8月22日。
  29. 【監警會報告】四情報預示7.21元朗事件 警知白衣人聚集無變陣,《香港01》,2020年5月15日。
  30. 721事件|警就元朗事件再拘13人 涉西鐵站互掟雜物、南邊圍衝突,《香港01》,2020年8月26日。
  31. 7.21事件警昨稱18分鐘到場 鄧炳強今稱30多分鐘「無意改寫歷史」,《明報》,2020年8月27日。
  32. 元朗721 8白衣人被控暴動開審 2人擬認罪 官花逾一小時批評控方仍未處理答辯,《立場新聞》,2021年2月23日。
  33. 721白衣人案 法官質疑案情提反修例放映會 控方刪去相關段落,《香港01》,2021年2月24日。
  34. 【721白衣人案】證人A稱保護女記者時遭藤條木棍打 左肩穿真皮上唇縫7針,《頭條新聞》,2021年3月1日。
  35. 【721白衣人暴動案】白衣人律師指閘內市民喊「牛屎佬」屬挑釁行為 官質疑辯方斷章取義,《眾新聞》,2021年3月2日。
  36. 【721白衣人暴動案】傷者C供述車廂內流血場面 白衣人木棍向前捅、掟玻璃樽 車內大嘁「有細路呀,唔好打」,《眾新聞》,2021年3月3日。
  37. 【元朗721】證人指逾40白衣人持木棍衝上月台 施襲10分鐘至少7人浴血,《頭條日報》,2021年3月3日。
  38. 【721白衣人暴動案】女事主受驚腹痛送院 形容市民舉手投降仍遭攻擊 有人後腦被棒球棍打傷,《眾新聞》,2021年3月5日。
  39. 【721白衣人暴動案】控辯雙方就被告片中用詞爭論不休 事主J問辯方:洗唔洗休息下睇耳科醫生?,《眾新聞》,2021年3月9日。
  40. 元朗721白衣人案|七被告囚3年半至7年 旁聽人離庭破口罵法官,《香港01》,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