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朗站襲擊事件,發生於2019年7月21日晚上,所以又稱為「721事件」,而事後網民因不滿港鐵所為,導致發起抗議行動。
事發經過(7月21日)
2019年7月21日晚上,有大批懷疑白衣三合會成員在元朗四處襲擊市民,晚上更進入元朗站大堂及車廂追打記者、襲擊身穿黑衣的市民及乘客,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時任元朗區議會副主席王威信均告受傷。港鐵其後宣布因應元朗站大堂出現突發事件,西鐵綫列車來回方向不停元朗站,同時安排列車在元朗站接載乘客離開元朗站。港鐵亦指,已就事件報警。西鐵綫列車來回方向已於晚上11時20分回復正常,恢復於元朗站上落客。[1]港鐵於11時45分再宣布,因車站突發情況,西鐵線來回方向列車不停元朗站。11時55分,港鐵指因應警方要求,元朗站關閉。[2][3]雖然車站封閉,但有傳媒在00:29拍攝有列車在已關閉的元朗站月台開啟兩道車門讓市民上車。[4]警方確認事件中有25人受傷,當中包括22男、3女。醫管局則稱,最少有36人受傷,分別被送往3間醫院救治,其中一名男子危殆,在屯門醫院留醫,另外有4人傷勢嚴重。[5]
善後工作
港鐵強烈譴責在鐵路範圍發生的暴力事件,並將全力配合執法機關的調查。同時向受傷的乘客致以深切慰問,並對乘客的經歷深表遺憾。[6]事後港鐵發布新聞稿,表示車長沒有察覺暴力發生,車長通知車務控制中心未能關門,因此車務控制中心遂叫車長安排乘客落車。[7] [8]
劉天成表示,晚上10時55分,往屯門方向的西鐵綫列車到達元朗站,惟無法關上車門,之後發現有乘客阻礙車門,以致無法關上。他續稱,在程序上,即時派出在大堂的員工到月台,與該處的同事嘗試協助令車門關上,但到59分時,都仍然無法關上。劉天成續指,根據程序,中央控制中心下令要求清客,令車門可以關上,讓列車離開,之後在後方的列車到達後,再載走乘客,強調是「根據車務安排而決定」。他表示,在初步調查後,59分時「月台都係平靜,無乜特別情況出現」;至於大堂,「有少少對峙嘅」。他又指,港鐵有直線電話接到警局,而且亦有鐵路警區,當時數分鐘內有警員到達,不過對方之後的調配情況,則要再詢問。劉天成又指,當時元朗站接近「收車」,站內只有三名職員及一名承辦商職員,前三者分別於站長室、大堂、月台;承辦商職員則於客務中心。[9]
對於7月27日有網民再次發起「光復元朗」行動,以及遊行路線終點擬訂於元朗站。港鐵車務總監劉天成表示,將於7月27日增派人手維持秩序,且分別在控制中心及現場設立兩個心戰室,以作出車務調動安排。[9]
鐵路公司員工協會主席杜廣仁指,當白衣人闖入月台及列車車廂時,站內「已失去最後的防線」,亦不理解上面指示全部乘客下車的決定。他指,當時站內員工只有四名,未能應付龐大衝突。他指,車站設有警察的辦公室,有時警員會駐站或到其他車站巡邏。他亦引述港鐵最新的部署指,車站日間將調派保安部部分同事落站,惟他們通常負責日常的人潮管制及查核票務等,與其他員工一樣「無裝備」,料應對衝突事件未有太大幫助。[10]
同日,警方亦以短片解釋當日警力分佈。警司劉肇邦表示,當晚10時41分開始接報,但同時區內衝鋒隊正處理不同地方的打架、襲擊及火警事件等,因此只能派軍裝警員到元朗站;惟兩名警員在11分鐘後到場時,發現有「百人打鬥」,無法控制場面,故離開現場要求增援,到11時20分約40名防暴警察到場。換言之,由有人報案到防暴警察出現,元朗站出現40分鐘「無警時分」。[11]
2019年7月22日,MTR Service Update發布事發經過的錄音。[12]但被批評不完整,結果MTR Secrets在7月25日發布完整錄音。[13]
由於港鐵新聞稿認為車長未有察覺暴力發生,引起一眾前線職員不滿,將軍澳綫、觀塘綫、荃灣綫、西鐵綫、馬鞍山綫、東鐵綫、東涌綫、機場快綫、迪士尼綫、港島綫、輕鐵、高鐵車長聯署要求港鐵正視問題。[14][15]
2019年7月27日下午2時許,兩名港鐵職員報稱在港鐵將軍澳站的列車員工辦公室發生爭執,其間有人突然出手施襲,警方接報到場調查,正了解事件原因,而涉事的車長亦被送往將軍澳醫院治理。事後有人在facebook透露,受傷的港鐵員工為將軍澳綫車長,他今日疑因政治及聯署信問題,與列車員工督察發生爭執,之後更被人揮拳打傷,其後更有數名港鐵職員意圖搶走涉事車長的手機,意圖阻止他報警。[16]
同日晚上,港鐵發新聞稿,就7月21日發生元朗暴力襲擊事件,公開當晚從元朗站月台閉路電視錄影片段整理出來的截圖,按時序排列,供公眾判斷。[17][18]
與此同時,港鐵車務總監劉天成向員工發信,解釋7月21日元朗站襲擊事件,信件指對車務控制中心職員受指責感到痛心、已安排涉事女車長放假及慰問、要求警方加派人手到車站巡邏。[15]
2019年8月8日,港鐵行政總裁金澤培出席中期業績發布會時指,港鐵僅是公共交通服務營辦商,倘涉及大型的公眾活動和嚴重暴力事件,須由執法機構處理。他形容,若日後情況繼續出現,將會造成滋擾,希望乘客能體諒。他又指,本港過去發生多場大型示威活動,由於部份商場鄰近港鐵站,承認對商場收入有輕微影響,同時亦影響了市民出行。對於7月21日元朗站襲擊事件,金澤培說,傷者可向港鐵申索第三者保險賠償,惟不能保證必定得到賠償。[19]
抗議行動
2019年反修例集會特別交通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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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7月 | 8月 |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2020年請按此 沒有收錄的月份代表該月沒有與反修例集會相關的交通運輸新安排。 |
7月29日
2019年7月29日,香港鐵路工會聯合會工會代表於傍晚與港鐵車務總監劉天成會面,反映有員工擔心衝突會蔓延至鐵路範圍,影響乘客及職員安全,要求港鐵對突發情況有合理快速回應。[20]
與此同時,港鐵管理層亦與前線車長會面,有份出席的車長梁志成透露,據他所知明天不會有罷工行動,而日後行動要視乎員工有沒有進一步看法。他又指罷工行動正如外面的行動沒有大台,無任何團體、組織或工會發動,只是同事自發,因此罷工與否視乎普遍員工看法。梁志成亦指出對於721元朗站襲擊事件,車長與港鐵就當日車務安排有分歧。車長認為列車不應該停站,希望公司就今次的事件汲取教訓。公司則承諾會再與警隊商討日後做法。[21]
8月19日
有車長表示,因港鐵拒絕回應,呼籲車長發起「靜坐不上車」或「請假不上班」以示抗議,要求港鐵正視訴求。[22]
有將軍澳綫車長表示,早上未有車長「靜坐不上車」,認為風險始終較大。該車長指,每日一共有61名車長上班,一般而言早更30人,夜更31人,而今早共7人請假,未知是否響應行動,不過港鐵調配人手後,令車務未受到影響。他承認,是次行動確有不足,會再加以檢討。
葵青區區議員兼港鐵資深車長梁志成表示,據其了解,今日的行動主要涉及將軍澳綫,但響應的車長不多,車務如常,即使將軍澳綫請假人數較平時多,但該綫一共有約90名車長,請假人數比例不足以影響車務,港鐵可再調配人手。他又稱,由於車長只是請假,符合一般程序,相信不會被抽後算帳。[23]
港鐵車務總監劉天成早前向員工發內部信指,已提升前線員工的保護裝備,包括口罩、眼罩及安全帽;並會到受催淚彈影響的車站作深層次清潔。
8月21日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出席警方記者會,承認鐵路警區控制中心能夠看到不同車站的閉路電視片段,惟警方只能檢視「實時片段」而非「錄影片段」,且強調有需要時,例如農曆初二煙花匯演港鐵站需作人流管制時,才會實時檢視。[24]
此事件發生一個月,一批市民到此站大堂靜坐,在晚上8時正全體站立,為修例風波以來受傷的示威者默哀,部分人用手掩着右眼。[25]其後演變成警察與示威者對峙。
港鐵於8月22日凌晨發聲明稱,元朗站有人擅自使用站內的消防設備,包括消防喉及滅火筒,又將個別車站出入口的電動閘關閉,及將站內的設備包括報紙箱、垃圾箱等推倒以堵塞通道;車站職員發現多處牆身有塗鴉,站內設施不同程度受損。港鐵強調,不能接受違法行為,表示非常遺憾,已報警處理。[26]
2019年8月22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將矛頭指向港鐵,批評港鐵不僅拖延報警,還護送「暴徒」免費乘車,質疑港鐵是暗中支持暴徒。[27]
2019年8月22日晚上,港鐵發出聲明表示,曾因應警方在個別鐵路車站附近的驅散行動,在「顧及乘客和員工的大前提下」,安排特別列車服務,包括已載客列車不停受影響車站,以及安排無載客列車直接到有關車站接載乘客離開。惟鑑於近期「多次有人故意破壞車站內設施」、影響車務正常運作,以及辱罵車站職員、甚至「威脅他們人身安全」,港鐵稱將就車務安排「作出新的應對」,若站內發生打鬥、破壞及其他暴力事件,港鐵有可能在沒有預先通知下,即時停止有關車站運作及列車服務,甚至關閉車站;「公司亦明白警方在有需要時,會進入車站執法」。[28]
監警會發表報告
2020年5月15日,監警會發表報告,監警會表示,會方沒有法定權限或能力審查「警黑勾結」指控,指只能由執法機關調查。但就721的部署,監警會認為「警方低估了互聯網訊息對推動示威活動的影響力」,當有途人被藤條攻擊後,白衣人明顯已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監警會認為,警方當日錯失不少處理事件的良機,雖然人手有限,但認為元朗警區行動室能夠派應變小隊高調駐守現場監察動向,由警民關係組邀請鄉事委員會或區議員從中斡旋,可及早防範。另外,監警會多次指出,999控制台須檢討系統應付異常壓力的效能,指「無法應付有人束意破壞,以及處理超負荷的情況,足見是嚴重弱點。」並指出事件關鍵時刻是晚上10時42分至11時14分,如快速應變部隊能更早部署候命,可更快到達事發現場,車廂內襲擊事件便可能避免,又或能夠捕部份白衣人。監警會認為,先到達元朗站的三名警不應立即撤退,至少顯示有警察在場。另外首批快速應變部隊於11時15分抵站,只餘下部份正離開的白衣人,雖然並無足夠理由單憑衣服顏色拘捕,但觀乎他們一行40人不尋常地逆向跑,及綜合港鐵警方觀察哨站稍早情報,應截停查問並登記個人資料。報告在最後結論章節中指,警方自應對7.21事件不足,引發「警黑勾結」指控,但指出「須知網上瘋傳的譴責,從未有任何證據支持。嚴重的指控必須要有信服力的證據,但儘管會方作了最大努力在公開平台搜索證據,卻遍尋不果。處長已在記者會上公開聲明,警黑勾結的指控毫無依據。」[29]
警方就事件定性
2020年8月26日,警方早上就去年「721事件」拘捕13名人士,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涉嫌參與暴動,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記者會上,警方將去年「元朗721事件」定義為「元朗及西鐵站附近持不同派別意見的人士的對峙及聚集,演變成為的暴力衝突事件」,並指今次拘捕的人士並非白衣人,而是「另一派人士」。被捕13人中,有7人涉在元朗站內互掟雜物,另有6人涉及英龍圍及南邊圍衝突。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陳天柱在記招上,將去年「元朗721事件」定義為「元朗及西鐵站附近持不同派別意見的人士的對峙及聚集,演變成為的暴力衝突事件」。陳指,警方今日再作出拘捕行動,拘捕了13名男子,年齡介乎26至48歲,職業包括議員、銀行副總裁、接聽員、社工、廚師、倉務、司機等,部分人有黑社會背景。
陳天柱表示,元朗衝突共分四部分,當中第二及第三部分為今日拘捕的主要部分:
- 第一部分:721下午至傍晚,一批身穿白衣人在元朗雞地、鳳悠北街一帶聚集,接近晚上10時有人報稱被多人襲擊,導致他背部受傷。
- 第二部分:發生在元朗站內。根據閉路電影,當晚10時40分,有數名手持標語木牌的人士,追趕一名身穿黑衣的女子進入站內收費區,雙方不斷有人加入。一方用標語木牌、木棍等攻擊,另一方就以長傘還擊,衝突約1至2分鐘後恢復平靜。
- 第三部分:直至數分鐘後,有議員到達大堂進行網上直播,於是有人在站內聚集。數分鐘後,有白衣人進入地鐵站未收費區,雙方隨即隔閘對罵、互扔雜物、叫口號等,有身穿黃背衫、正在拍攝的男子行出閘外被襲擊,雙方衝突急劇惡化,站內有人用消防喉、消防滅火筒噴射,最後發生通往月台樓梯口及車廂內的襲擊事件。
- 第四部分:當晚凌晨時份,再有兩批人於元朗站英龍圍出口衝突。事件發展至深夜,有大批黑衣人湧入南邊圍村附近,與村內人對峙衝突。
陳天柱續指,警方早前就「721事件」已拘捕44人,其中8人被控暴動罪及串謀蓄意傷人罪。被捕的44人,有7人牽涉雞地施襲部分、18人屬元朗站內衝突部分、4人屬英龍圍一帶衝突,15人涉及南邊圍村衝突。
而警方的拘捕行動涉及另一派的人士,拘捕的13人中,有7人涉及於元朗站內的衝突部分,6人涉及英龍圍及南邊圍衝突部分。事件中有31名傷者聯絡警方進行調查。[30]
2020年8月27日,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見記者,指出去年721元朗襲擊事件,由警方接報至快速應變部隊到場,耗時30多分鐘。他承認有關情況不理想,警方正檢討日後如何可更快速應對同類事件,強調「無意改寫歷史,歷史自有公論」。鄧炳強表示,無論外界形容事件是無差別攻擊,或有警員形容為「旗鼓相當」,他認為「任何評論是不必要」,重申警方做事基於事實及證據。[31]
審訊過程
第二天(2021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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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1日元朗站襲擊事件,涉嫌有份參與襲擊的6名男子否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在區域法院受審。本案涉及14名受害人,主控官周天行昨日表示,僅得一位受害人需要在屏風後作供,其餘所有證人均不需要匿名。不過甫開庭,控方便稱昨日再就匿名事項向各證人確認及落口供,經確認後,只得4人表示不需要匿名,其餘10人均要求匿名、在屏風後作供及使用特別通道。法官葉佐文追問控方,有否向該4人表明如果不匿名,其身份可能被發佈或報道,公眾會辨別到其身份,控方未能回答。法官閱讀4人的口供後,指口供中沒有特別說明這一點,認為所有受害人應一致匿名,控辯雙方沒有反對。法官最終頒令 14 名受害人都匿名,傳媒及公眾不得報道其身份,或可識别其身份的事項,他們的名字將以英文字母代替。審訊時,法官表示留意到所有證人都公開姓名,而一般風化案及勒索案的證人都會申請匿名和使用屏風,惟上次審前覆核時遺漏了這事項,詢問控方「係咪所有證人話自己開名?」、「有冇人問過證人?」控方表示有就此詢問全部證人,確認除了一位要用屏風外,其他都不需要匿名及用屏風,又稱警方無就此落口供,但強調有作記錄。8名被告為王志榮(54歲,運輸公司東主)、黃英傑(48歲,工程公司東主)、林觀良(48歲,商人)、林啟明(43歲,商人)、鄧懷琛(60歲,燒烤場東主)、「飛天南」吳偉南(57歲)、鄧英斌(61歲)及蔡立基(40歲,機械技工)。被告林觀良和林啟明已認罪,餘下 6 名被告不認罪受審。[32] |
第三天(2021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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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仍未能傳召證人作供。控方開案陳詞中指及,案發前5天有反修例示威者在元朗舉行放映會,與持相反意見人衝突。而放映會後,網上出現訊息呼籲於7月21日到元朗集會,抗議放映會遭滋擾,亦有人稱要保衛元朗家園。控方原準備傳召警員就相關事件作供,惟法官葉佐文今早問及,放映會與7月21日的事件有何關係。控方回應指,自放映會當晚起,網上便出現訊息呼籲於7月21日到元朗集會。在法官詢問下,控方承認7月16日和22日聚集的,非同一批人,亦非指控被告在16日有角色,但強調提及16日事件,是要交代案件的背景。葉官便質疑,是否當天屯門公園有粵曲晚會,亦要在本案案情提及,以為何不寫15日發生的事。而控方最終同意刪去放映會的段落。葉官亦問及,控方開案陳詞中提到,案發時白衣人和黑衣人在元朗站發生暴力衝突,當中「暴力衝突」的意思,在葉官追問下,控方解釋當時是白衣人先動手,並以藤條和木棍襲擊黑衣人,而黑衣人則用滅火筒及消防喉還擊。控方又指,當黑衣人出閘及走上月台時,均有遭白衣人追打,而葉官隨即要求控方補充案情細節。[33] |
第六天(2021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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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由當日遇襲的控方證人A繼續作供。A供稱當日目擊一名穿著印有「中國製造」字樣的白衣男子,在閘外將一塊發泡膠牌扔向閘內市民,控方指該名男子為被告王志榮。證人A供稱,當晚10時許,在元朗站看見一名女記者被一名身穿粉紅色上衣的中年男人追打,遂出閘嘗試拉開女記者,隨即被白衣人用藤條和木棍襲擊近半分鐘,期間A以身軀保護女記者。兩人其後逃至便利店711附近,發現有一名女子倒卧在地上不醒人事,身旁有救護員協助。A另指當時有一名手綁紅絲帶的白衣男子一直在閘外錄影現場情況,又不時打電話,更一度靠近女傷者,A曾質問其身份,男子只笑了笑便行開了。A懷疑其在事件中擔任指揮的角色。其後,再有白衣試圖襲擊在場市民。有一群白衣人發現A戴著頭盔後,更情緒激動,要求A脫下頭盔,A拒絕後再被圍毆接近1分鐘。事後,A到私家醫院驗傷及接受治療,他身上有多處擦傷,醫生指A左邊肩膀的傷口應是被木棍更加硬的金屬物件造成,因為已經「打穿左真皮層」。A的上唇另有一個長達2.5厘米的傷口,須縫7針,A稱不清楚該傷口是如何造成。A續指於當日晚上11時左右,他見到一名衣服上印有「中國製造」的白衣人站在非收費區,將一塊印有「保衛元朗,保衛家園」的發泡膠牌,擲向付費區的市民。控方指身穿印有「中國製造」字樣的男子為案中第一被告王志榮。[34] |
第七天(2021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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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罪的6人繼續受審,並繼續傳召受害人A作供。代表被告鄧英斌的辯方律師謝英權盤問受害人A,指為何閘內有人大叫「牛屎佬」,A表示他們在表達情緒,謝追問A是否知道這個行為會令人情緒激動,以及是一個挑釁行為,但A認為當時是咒罵多於挑釁,謝則質疑:「講粗口嗌牛屎佬都唔係挑釁行為?」法官葉佐文質疑辯方不應從原本對話中只抽起一句,然後就指對方是挑釁。6名不認罪被告的辯方律師中,只得第7被告鄧英斌的代表大律師謝英權盤問受害人A。謝英權在庭上盤問時首先提及,2019年7月13日的上水示威遊行,有商戶和居民受到滋擾,亦有警員受傷,法官葉佐文聞言後,隨即詢問上水事情與7月21日的事件有何關係。謝英權則解釋其當事人鄧英斌是住在元朗的鄉村代表,因為得知其他地區曾被滋擾,當晚元朗站有事發生才會到場。謝英權又指因為想知道為何受害人A當晚身處元朗站,並引發當晚的事件。惟葉官質疑兩者沒有關係,地點亦不同,故不明白兩宗涉及不同人物和地點的事件何以牽上關係,謝英權及後亦放棄就上水遊行的內容進行盤問。A曾任職網媒兩年多,於事發時正在進行直播,辯方重播A的直播片段,指片段中有人向白衣人大叫「牛屎佬」,謝英權詢問A是否知道這個行為會令人情緒激動,以及是一個挑釁行為,A認為當時只是咒罵多於挑釁,謝英權則質疑:「講粗口嗌牛屎佬都唔係挑釁行為?」A解釋在他直播前,西鐵站付費區域外的白衣人曾經咒罵過閘內人士,並強調當他和妻子從月台沿樓梯到大堂時,見到地上有斷棍及血迹,廁所中亦有一名女士正在急救中,因此他認為早在直播前,白衣人已進行過一次襲擊,令他們激動受驚。法官葉佐文則質疑辯方不應從原本對話中只抽起一句,然後就指對方是挑釁。另外,辯方又指當日在閘機亦有人自由進出卻未被施襲,詢問A有否想過白衣人主要針對林卓廷及其身邊人,A指沒有,又補充指能在閘機自由出入的大多是穿淺色或白色衣服的中年男女,而白衣人則對穿深色衣服的年輕男女充滿敵意;辯方問到A有否私下曾與林卓廷聯絡,A亦表示沒有。謝英權質疑A當日為何戴頭盔,A則解釋頭盔並非屬於他,而是屬於其任職記者的家人,當日他的家人需要進行採訪,曾向A表示頭盔不合尺寸,故他便利用空餘時間,拿了一個新的頭盔,到中環和他的家人交換,而他原本打算將交換得來的頭盔帶回家,卻滯留在元朗站,「列車唔開出,我都冇選擇」。及後辯方指出,A曾於事後接受一間傳媒採訪,當中內容提到他在網絡上得知白衣人在元朗襲擊,故去元朗幫忙。A否認,表示是該報章引述錯誤,解釋自己無可能去元朗幫忙,辯方隨即質問A,傳媒出稿前有否給他審稿,A稱沒有,並出指一般香港傳媒出稿前都不會讓受訪者審稿。[35] |
第八天(2021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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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傷者B及C作供,描述白衣人在列車車廂內施襲情形。C表示當時最少有40名手持木棍和藤條的白衣人,從兩條樓梯衝上月台,部分人「拎啲木棍入嚟(車廂),向前捅、揮棍打、掟玻璃樽」,最少7人的頭和手腳因此受傷流血,他也被人圍毆。當時車廂內有一名未滿10歲的孩童。至於當晚在元朗站做直播的事主B,在晚上約11時許,看到最少50名白衣人進入站內付費區,手持藤條木棍在通往月台的樓梯追打20至30名市民。B形容,梯間當時迫滿人、「寸步難行」,甚至可能會發生「人踩人」。控方下午傳召第五名街外證人、事主C作供。他與同行友人K在7.21晚上約10時40分,乘坐港鐵到達元朗西鐵站。C供稱列車到站後,因車門打開後久未關上,便與K離開車廂到月台查看情況;當時月台未有特別情況,只聽到大堂有嘈雜聲音,月台亦有市民指「樓下(大堂)有人開始見人就打」。C續指,車廂內曾有人拿著一袋衣服,說大堂情況混亂,要求打算在元朗站離開、穿黑衣的市民「同我換走黑色衫先好走」。以C所見,沒有人接過衣服更換。再過幾分鐘,列車仍未開出,C供稱聽到有人表示「有好多人攞晒『架罉』衝入閘」,站內亦有列車服務受阻的廣播。及後,C看到最少40名手持木棍和藤條的白衣人從兩條樓梯「衝上嚟」,有藤條末端綁上中國國旗,個別有人手持玻璃樽、類似日本劍道的一米長「竹刀」。C憶述,其視線範圍內有約10名市民身在車廂,包括一個未滿10歲的小朋友。呈堂片段所見,現場不斷有人尖叫,多次聲嘶力竭地呼喊「唔好呀」,亦有人大喊「有細路呀,唔好打」。C指出,當時有「起碼十個八個」白衣人,「拎啲木棍入嚟(車廂),向前捅、揮棍打、掟玻璃樽」,1公升包裝的紙包飲品「爆到一地都係」。以C所見,最少7人的頭和手腳因此受傷流血,而他也被人圍毆,遭木棍擊中頭和腳、手掌因抵擋捅向心口的木棍而受傷。控方指出,C曾協助警方認人,辨認出案發時身處月台的第七被告鄧英斌。C在庭上指出,鄧手持超過60厘米長的棍狀武器在月台路過,未有進入車廂;同行有5至6名拿著木棍和藤條的人,曾指嚇車廂內市民。呈堂醫療報告指出,C在7月22日凌晨約1時到屯門醫院急症室求醫,右臂、右手掌及右腿有觸痛;右臂及右小腿有擦傷。C估計,右手掌是在抵擋木棍時受傷,右臂是被棍擊中,小腿則可能是被藤條打中或有玻璃擦過;主要傷勢是由一名穿「紅紅地的」恤衫、年約50至60歲的中國籍男子造成。聆訊早上另繼續傳召事主B作供。綜合庭上證供,事主B在7.21當日參與灣仔的合法遊行後,收到消息指元朗站有事故,遂乘坐港鐵前往現場了解。晚上約10時43分,他到達元朗站後先到大堂用手機直播,約5至7名手持武器的白衣人在非付費區,嘗試用藤條攻擊閘內的人,有人被擊中。約十分鐘後,B看到最少50名白衣人進入付費區內,手持藤條木棍在通往月台的樓梯追打20至30名市民。B形容,他當時沿樓梯上月台,但梯間迫滿人而「寸步難行」,甚至擔心會否發生「人踩人」。B續指,至約11時許,他當時身在往屯門方向的列車車廂,白衣人及後上到月台,第一被告王志榮涉用粗口指罵他身旁的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王身後的白衣人接著衝向林,B就遭他們用藤條襲擊,導致頸部有觸痛及擦傷、右臂擦傷有傷口。控方問及為何直播鏡頭十分搖晃,B解釋指當時白衣人手持木棍向人群方向移動,市民受驚尖叫,「有人驚,有人想逃走,有人想移動」,情況十分混亂。B又指出,當時約5至6名白衣人用木棍、藤條等,擊中部分市民的四肢和身軀,有一名男子曾跪到地上,及後被白衣人打中心口。B另在庭上辨認車廂證物,指出當晚有白衣人手持末端連接中國國旗及區旗的藤條。代表第七被告鄧英斌的大律師謝英權盤問B時,一度問及與其職業相關的問題,質疑為何B當日會現身元朗,遭法官葉佐文提醒不應透露過多受害人的個人背景。謝大狀及後又發覺,涉案列車應是開往屯門方向,但「承認事實(admitted facts)」卻是往紅磡方向,要求澄清是證人錯誤作供還是控方出錯。代表控方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重申,聆訊一直指涉案列車是往屯門方向,惟在庭上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後,卻發現應是「1號月台」而非控辯雙方同意的承認事實中所指的2號月台。辯方遂要求更正,周天行隨即回應:「但你承認咗㗎喎」,最後亦同意修改,獲法官葉佐文批准,而該修改亦未會嚴重案件。聆訊明早繼續,預計傳召當日與C同行的事主K。除了早前認罪的林觀良(48歲,商人)及林啟明(43歲,商人),6名受審被告為王志榮(54歲,運輸公司東主)、黃英傑(48歲,工程公司東主)、鄧懷琛(60歲,燒烤場東主)、「飛天南」吳偉南(57歲)、鄧英斌(61歲)及蔡立基(40歲,機械技工)。[36][37] |
第十天(2021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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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傳召女事主K及男事主G作供。K當晚雖未直接遇襲受傷,卻在元朗站月台及車廂目擊白衣人長達半小時的施襲,受驚送院,腹痛至翌日下午才逐漸平復。她形容現場市民是「無啦啦畀人打」、「我哋都舉晒雙手投降,但(白衣人)都繼續打」。至於事主G,他在白衣人晚上衝入付費區時,被人用60厘米長的棒球棍打傷後腦,送院縫了3至4針。他憶述,當時他想從扶手電梯返回月台,身邊市民亦在「拼命奔跑」;在他上了一兩級電梯時,後腦被人打了一下,「有半秒、一秒暈暈地睇唔到嘢」,在其他市民提醒下才發覺受傷流血。 K當晚與早前作供的事主C同行,乘港鐵到達元朗西鐵站後,看到月台上有約40名白衣人聚集,其中約一半在追打市民。大約15分鐘後,有白衣人開始向車廂內市民施襲,K遂用手機拍片記錄。K續指,白衣人向車廂掟雪糕筒、尖的木棍、鐵枝、1公升的盒裝奶等,因為白衣人重覆不斷擲木棍,K也數不清確實數量,但記得曾有木枝差點擲中她的頭,「好彩縮得切」才沒有受傷。呈庭片段顯示,白衣人施襲時,K在車廂多次歇力呼喊「唔好打」、「有細路㗎」。她形容在場市民都是「無啦啦畀人打」,「我哋都舉晒雙手投降,但都繼續打」。K憶述,其中一名白衣人用竹刀「打落嚟、攞嚟捅」,擊中約2至3名市民;有白衣人用木棍、鐵枝施襲,在她前方有約10名男士幫忙抵擋,有人頭部、手腳受傷流血。K表示,約10名白衣人在車廂施襲最少5次,其有2至3人曾手持武器指罵她。K續指,白衣人停手後,列車車門多次開閂,「中途來來回回,一打開車門(白衣人)就鬧」。列車最終成功開出,K與C乘坐至屯門站下車,月台上有市民用急救用品協助治理傷者。K及後送院治理,醫療報告指她的上腹部區域有輕微觸痛。雖然她並沒在事件直接遇襲受傷,但目擊歷時約半小時的襲擊,卻令她非常驚嚇,「驚到腳震,企唔到,個胃好辛苦,坐咗喺(屯門站)月台」,胃痛持續至事發翌日下午才逐漸消退。聆訊早上另傳召第7名證人、事主G作供。他在7.21當晚與太太同行,在晚上近11時乘港鐵到達元朗西鐵站,當時已聽到車廂內有人說有人受傷。過了一會兒,G發覺列車並沒如常關門或開出,遂離開車廂查看情況,看到月台上有一班市民聚集,指「下面(大堂)有人打人,下面好危險、下面有人受傷。」G接著前往大堂,想找方法離開和求助;太太則留在車廂。G作供指,他抵達大堂後看到付費區外有40至50名白衣人聚集,其中20至30人在近F出口閘機外,向閘內市民掟水樽等雜物、用粗言穢語恐嚇要打閘內的人;雖沒有目擊有人受傷,卻看到地上有鮮血痕跡。G又形容,部份市民之所以開遮,是因指罵他們的白衣人有「具攻擊性的武器在手」,才會開遮抵擋和保護。及後,G看到太太從月台下到大堂,情緒激動、擔心安全,遂打算返回月台乘車離開。惟在差不多時間,G發覺付費區內情況混亂,大批市民往不同方向奔跑,有人跑進洗手間,亦有人跑上月台,估計是因白衣人開始衝入閘內。G續指,身邊的人當時都「拼命奔跑」,亦有人跌在地上,混亂中與太太失散;因最接近他的扶手電梯擠滿人,唯有繼續向前跑,嘗試由較遠處、近J出口的電梯返回月台。在G跑到電梯口、上了一兩級,就「感覺到我後腦畀人打咗一下,有半秒、一秒暈暈地睇唔到嘢。」G說他當時出於本能再向上跑了幾級,才回頭查看發生何事,看到一名白衣人手持約60厘米長的黑色棒球棍,站在電梯口旁,用粗言穢語指罵他。G表示,他是人群中最後一個跑上電梯;跑上月台後,在列車最後一卡的最後一道車門上車,看到一個跑在他前頭的人「成面都係血」,車廂內市民都緊張地幫忙止血。G續指,他當時還沒意識到自己受傷,是車廂內乘客提醒他後腦流血,「我即刻摸一摸,先知原來自己受傷。」至晚上約11時50分,G由救護員送到急症室,頭部後方頭皮上有2厘米裂傷,縫了3至4針;電腦掃描顯示他頭皮頂枕區域有血腫。除了早前認罪的林觀良(48歲,商人)及林啟明(43歲,商人),6名受審被告為王志榮(54歲,運輸公司東主)、黃英傑(48歲,工程公司東主)、鄧懷琛(60歲,燒烤場東主)、「飛天南」吳偉南(57歲)、鄧英斌(61歲)及蔡立基(40歲,機械技工)。[38] |
第十二天(2021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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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傳召事主J作供,提到第二被告黃英傑曾在元朗站閘外用言語恐嚇市民。就被告在呈堂片段所說字眼,控辯雙方不斷爭拗是「你哋打人就得呀」抑或是「你哋打人呀」。庭上以正常速度和慢鏡播放相關片段最少4次後,控辯仍各執一詞。事主J因此顯得不耐煩,打斷指他聽到「你哋打人就得呀」,又問辯方「其實法官都聽到,(你)洗唔洗休息下睇耳科醫生?」事主J及後又幾度希望控辯加快盤問,指他已在法庭待了三天,說「法官我啲時間好寶貴,叫我聽日再嚟我唔得㗎,隨時無咗份工」,直言「唔好嘥我時間,求下你哋」、「你哋完咗個庭,自己慢慢睇得唔得呀?」事主J昨日供稱,他於721當晚約10時30分到達元朗西鐵站,在大堂付費區看見三名白衣人在閘外追打一名男子,由F出口追至K及H出口,用藤條和木棍打中男子的背部。控方播放網上公開片段及站內閉路電視片段,指晚上10時41分至43分,有白衣人在站內付費區進行「打鬥」,及後短暫離開再折返,在10時47分於近F出口閘外聚集。事主J供稱,他並不在片段顯示的現場,但想更正控方所指的「打鬥」為「攻擊」,法官葉佐文表示明白證人的意思,惟亦注意到他供稱當時並不在場。在控方盤問下,事主J憶述其遇襲過程,指他在閘內近F出口閘機、近玻璃圍欄位置,有一名白衣人從閘外用木棍打中他的左手手肘,令其手臂麻痹;因白衣人有衝入閘攻擊的意圖,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旁協助將他拉回閘內較後位置,現場亦有市民用消防喉向白衣人射水。事主J續指,及後有大批白衣人衝入閘內,因人數太多數不清;他接著跑到月台並登上列車躲避,惟手持木棍和藤條的白衣人接著也追至車廂,攻擊車上乘客。J指出,車廂當時約八成滿,多數是站近車門的市民遇襲,因「有個後生仔幫我擋咗一嘢」,沒有再次受傷,但該年青人就被一名白衣人用木棍打傷鼻樑及背部,及後又有市民被另一名白衣人「好大力」打至額頭流血。J續指,他與其他乘客見狀立即拉開遇襲市民,並在庭上再三重申「唔知佢哋(白衣人)點解要打」,形容元朗站之後尚有兆康、天水圍和屯門站,遇襲市民只是想回家。控方一度追問,證人所指車廂內有「八成人(滿)」,是否即是20至30人。J就回答指「你應該知八成人有幾多,你平時有無搭過地鐡?」法官葉佐文遂協助解說,問證人是否意指「少少迫迫地,但有點鬆動」,J同意,形容大約是40至50人。呈堂醫療報告顯示,事主J在7月22日凌晨到天水圍急症室求診,報稱遭一班白衣人用棍棒造成左臂擦傷、瘀傷及疼痛,經診治後確認其左手肘側面有擦傷、紅斑及觸痛,但手腕及骹位可靈活活動,敷藥後可即日出院。就事主J的證供指有白衣人在大堂恐嚇市民,控方播放網上公開片段及J拍攝的相片,指出第二被告黃英傑有份參與指罵,並請J形容當時情況。J表示事隔已久,只大概記得有白衣人指罵林卓廷「入嚟搞事」,用粗口恐嚇市民「你哋影乜X嘢」,並同意在公開片段聽到有白衣人罵市民「你哋打人就得呀」,及後確認該人正是黃英傑。代表黃英傑的大律師王詠文,不同意片段顯示「你哋打人就得呀」,認為應是「你哋打人呀」。控辯雙方在庭上來回爭拗相關字眼,以正常速度及慢鏡播放該段畫面最少4次後,仍各執一詞、沒有結論。J因此顯得不耐煩,打斷指他聽到「你哋打人就得呀」,向辯方說:「其實法官都聽到,(你)洗唔洗休息下睇耳科醫生?」黃英傑一方另指出,呈堂片段顯示閘內有一名女士拍打閘機,第二被告才作勢將手上紅旗揮入閘內。J不同意說法,指辯方選擇定格的畫面無法顯示前因後果,「總有原因導致呢名女士打閘機,(該定格)睇唔到之前發生咩事。」就控辯雙方在盤問時冗長的爭拗,J幾度焦急地向葉官表示,「法官我啲時間好寶貴,叫我聽日再嚟我唔得㗎,隨時無咗份工。」J又指他今天已是第三天到庭等候作供和出庭,希望各方「唔好嘥我時間,求下你哋」,又提出「你哋完咗個庭,自己慢慢睇得唔得呀?」葉官同意不要拖延證人太多時間,惟亦勸喻證人「請你合作少少」。聆訊明天繼續,事主J已完成作供,預計傳召事主E。[39] |
法庭判決
2021年7月22日,元朗站前年721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7名被告被裁定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成,在區域法院接受判刑。法官葉佐文早前聽取求情時,指當晚事件中,有人向地鐵月台及車廂內的乘客無差別施襲,即使有被告聲稱要保衛家園,但有些人已準備離開,惟一眾白衣人仍未有停手繼續打,重申案情嚴重,明言部份參與程度較高的被告,或會判處較高刑期。葉官22日判刑時,直斥有部分被告行為喪失理智,屬無差別襲擊,判7名被告入獄3年半至7年不等,7年亦是區域法院的最高刑期。有旁聽人聞判不滿,離庭時破口大罵,並有人大叫「狗法官」。案中原有8名被告,只有王志榮(55歲)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餘下7人中,包括開審前已認暴動罪的林觀良(48歲)和林啟明(43歲),另5人,包括:黃英傑(48歲) 、鄧懷琛(60歲)、吳偉南(57歲)、鄧英斌(61歲)和蔡立基(40歲)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及傷人等罪成。另外,控方已就首被告王志榮被判脫罪後,以案件陳述方式要求上訴。[40]
註釋及參考資料
- ↑ 【721遊行・交通消息】 警上環清場 港鐵提早關閉元朗站,《香港01》,2019年7月21日。
- ↑ 【元朗暴力】西鐵站封站 多位市民報警未能接通,《頭條新聞》,2019年7月21日。
- ↑ 【元朗黑夜】警方指十時起收逾40報案 暫8人送院,《香港01》,2019年7月22日。
- ↑ 修例風波:白衣人追打市民45傷 醫局無接孕婦個案,《東網》,2019年7月22日。
- ↑ 元朗西鐵站襲擊事件增至36人傷 一男子危殆,《信報財經新聞》,2019年7月22日。
- ↑ 【元朗黑夜】白衣人毆市民 港鐵譴責暴力 無列出報警後警方回應,《香港01》,2019年7月22日
- ↑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發生在西鐵綫元朗站的暴力事件,[新聞稿],2019年7月22日。
- ↑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發生在西鐵綫元朗站的暴力事件(補充資料),[新聞稿],2019年7月22日。
- ↑ 9.0 9.1 【元朗黑夜】白衣人襲西鐵站 港鐵:大堂有人對峙 月台大致平靜,《香港01》,2019年7月24日
- ↑ 港鐵工會促警緝捕施襲者,《頭條新聞》,2019年7月
- ↑ 【元朗黑夜】警方解釋元朗站救援遲兩大原因 反證無警時分40分鐘,《香港01》,2019年7月25日
- ↑ Facebook專頁「MTR Service Update」的帖文,2019年7月22日。
- ↑ Facebook專頁「MTR Secrets」的帖文,2019年7月25日。
- ↑ Facebook專頁「勞工組」的帖文,2019年7月26日。
- ↑ 15.0 15.1 15.2 Facebook專頁的帖文,2019年7月。
- ↑ [1],《壹傳媒》,2019年7月27日。
- ↑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於七月二十一日發生在西鐵綫元朗站的暴力事件,[新聞稿],2019年7月27日。
- ↑ 【元朗襲擊】港鐵公開7‧21月台閉路電視片段截圖 拒評網傳聲帶,《明報》,2019年7月27日。
- ↑ 【港鐵不合作運動】金澤培:40年來前所未見挑戰 須執法機構處理,《香港01》,2019年8月8日。
- ↑ 傳港鐵車長明日調景嶺站罷工 工會今晤劉天成,《巴士的報》,2019年7月29日。
- ↑ 新巴職工會響應塞爆港島 籲車長明 安全速度駕駛,《立場新聞》,2019年7月29日。
- ↑ 【逃犯條例】部份港鐵車長發起行動 周一或「靜坐不上車」、請假,《香港01》,2019年8月18日。
- ↑ 【逃犯條例】港鐵車長發起「請假不上班」 個別車長請假未礙運作,《香港01》,2019年8月19日。
- ↑ 【元朗黑夜】鐵路警區可實時觀看港鐵CCTV 警:供控制人流之用,《香港01》,2019年8月18日。
- ↑ 【元朗襲擊.多圖.短片】防暴警元朗站外佈防 西鐵安排特別車載乘客離開元朗站,《明報》,2019年8月21日。
- ↑ 【元朗襲擊】西鐵線服務正常 港鐵稱元朗站設施受損已報警,《明報》,2019年8月22日。
- ↑ 人民锐评|专列护送“黑衣人”,港铁掂量过轻重吗?,《人民日報》,2019年8月22日。
- ↑ 人民日報批「護送暴徒」離開元朗站 港鐵提「新應對」:遇暴力可即停列車服務,《明報》,2019年8月22日。
- ↑ 【監警會報告】四情報預示7.21元朗事件 警知白衣人聚集無變陣,《香港01》,2020年5月15日。
- ↑ 721事件|警就元朗事件再拘13人 涉西鐵站互掟雜物、南邊圍衝突,《香港01》,2020年8月26日。
- ↑ 7.21事件警昨稱18分鐘到場 鄧炳強今稱30多分鐘「無意改寫歷史」,《明報》,2020年8月27日。
- ↑ 元朗721 8白衣人被控暴動開審 2人擬認罪 官花逾一小時批評控方仍未處理答辯,《立場新聞》,2021年2月23日。
- ↑ 721白衣人案 法官質疑案情提反修例放映會 控方刪去相關段落,《香港01》,2021年2月24日。
- ↑ 【721白衣人案】證人A稱保護女記者時遭藤條木棍打 左肩穿真皮上唇縫7針,《頭條新聞》,2021年3月1日。
- ↑ 【721白衣人暴動案】白衣人律師指閘內市民喊「牛屎佬」屬挑釁行為 官質疑辯方斷章取義,《眾新聞》,2021年3月2日。
- ↑ 【721白衣人暴動案】傷者C供述車廂內流血場面 白衣人木棍向前捅、掟玻璃樽 車內大嘁「有細路呀,唔好打」,《眾新聞》,2021年3月3日。
- ↑ 【元朗721】證人指逾40白衣人持木棍衝上月台 施襲10分鐘至少7人浴血,《頭條日報》,2021年3月3日。
- ↑ 【721白衣人暴動案】女事主受驚腹痛送院 形容市民舉手投降仍遭攻擊 有人後腦被棒球棍打傷,《眾新聞》,2021年3月5日。
- ↑ 【721白衣人暴動案】控辯雙方就被告片中用詞爭論不休 事主J問辯方:洗唔洗休息下睇耳科醫生?,《眾新聞》,2021年3月9日。
- ↑ 元朗721白衣人案|七被告囚3年半至7年 旁聽人離庭破口罵法官,《香港01》,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