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香港鐵路大典討論 → 管理員就Siuchong329 系列帳戶的回應 |
引言[]
過去一年, 香港鐵路大典持續出現有用戶建立及濫用多重帳戶, 籍以逃避社群監察, 繼續單方面進行未獲社群共識的編輯, 甚至偽造民意, 擾亂社群視聽的情況. 本人及其他管理員先後對該等帳戶作出勸籲, 警告, 短時間封禁, 長時間封禁, 甚至最近的禁止相關IP地址段(223.18.0.0/16) 建立帳戶一年, 但問題仍未能解決. 最後, 本人決定向Wikia團隊聯絡, 希望團隊能提供意見並協助解決問題.
- 補充: IP 段223.18.0.0/16 的封禁於10 月12 日由另一管理員B_kevin_e 解除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0月23日 (四) 21:26 (HKT)
事件始未[]
(以下內容同樣載於本人與Wikia團隊的聯絡郵件; 另可在此閱讀詳細且附有注釋的版本)
事件始於2014 年1 月, 帳戶Siuchong329在未有提出社群討論及獲得共識下, 單方面將兩個鐵典主要條目「尖沙咀站」及「尖東站」合拼至「尖沙咀站/尖東站」以及多次不合理地刪除條目/討論頁內容. 在多次勸籲及警告無效後, 此帳戶因破壞而被管理員Roylai133 封禁3 個月.
Siuchong329 封禁期間, 帳戶Siuchongcy329 及O123456789 被建立. 前者直認受Siuchong329 操控, 而後者不合理地得悉其使用的IP 地址與Siuchong329 及Siuchongcy329 的相同(詳見聯絡郵件全文). 經管理員B_kevin_e 提出帳戶查核後, Siuchong329, Siuchongcy329 及O123456789 以「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為由封禁.
此後, 有大量帳戶(包括名稱相似的帳戶) 被建立並反對以上帳戶以「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為由封禁或作無謂編輯(詳見下文提及的用戶的用戶貢獻), 而提出的理據都是不合理且重重覆覆. 該等帳戶經本人提出帳戶查核後, 證實同為Siuchong329 的傀儡. 同以「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為由封禁. 同時, 本人亦禁止相關IP 地址段, 223.18.0.0/16, 建立帳戶一年. 此後至9 月20 日, 都未有不合理反對有關封禁新帳戶被建立.
9 月20 日, 帳戶Ccyor123 被建立. 10 月3 日, Ccyor123 提出反對Siuchong329 系列帳戶的封禁, 但內容同為重重覆覆. 10 月9 日, 帳戶Dantelam1011 被建立. 以Ccyor123 曾提出的內容重覆提出反對. 然後本人便開始與Wikia 聯絡.
涉及帳戶[]
- Siuchong329
- Siuchongcy329
- O123456789
- Sdsfdfsf
- Siuchong
- Siu329
- Siucy329
- Siucy
- Ccyor123
- Dantelam1011
- Abc1011
- Kerochu1011
- 港鐵站站通
- 被告代表律師(2014 年12 月24 日追加)
- lawyer1024 (2014 年12 月24 日追加)
- SiucChong329 (2015 年04 月05 日追加)
Wikia 團隊的回覆重點[]
(全文可以在參考資料內查閱)
- 全部使用者(以上12 個帳戶) 都可能來自同一位用戶的多帳戶註冊。
- 用戶“港鐵站站通”也為新的傀儡用戶名。
- 您目前可以對這12位用戶進行永久封禁。
- 如果一旦您發現或者懷疑有任何用戶進行社區破壞活動或者濫用多個帳戶名,都可以實施對其封禁。
- 對於用戶破壞Wikia社區的行為或者隨意註冊多個用戶名的行為,我們只能依靠社區管理員單獨逐個進行封禁。
- 如果某些用戶因為管理員失誤被封禁,可以通過中文社區聯繫我們(Wikia) 或者在社區中心您(marcowong1011) 的留言牆上解釋封禁問題,要求管理員對其進行解除封禁。我們(Wikia) 通常情況下都會支持管理員的決定。
處理[]
- 永久封禁Siuchong329: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
- 永久封禁Siuchongcy329: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
- 永久封禁O123456789: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
- 永久封禁Sdsfdfsf: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
- 永久封禁Siuchong: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
- 永久封禁Siu329: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
- 永久封禁Siucy329: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
- 永久封禁Siucy: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
- 永久封禁Ccyor123: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
- 永久封禁Dantelam1011: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
- 永久封禁Abc1011: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
- 永久封禁Kerochu1011: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 不能接受的用戶名(偽冒帳戶KeroChu)
- 永久封禁港鐵站站通: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已由Wikia 職員Cal-Boy封禁)
- 永久封禁被告代表律師: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2014 年12 月24 日追加)
- 永久封禁lawyer1024: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2014 年12 月24 日追加)
- 封禁223.18.166.0/23 三個月: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2014 年12 月24 日追加)
- 封禁223.18.174.0/23 三個月: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2014 年12 月24 日追加)
- 永久封禁SiucChong329: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2015 年04 月05 日追加)
- 封禁223.18.166.0/23 三個月: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2015 年04 月05 日再度追加)
- 封禁223.18.174.0/23 三個月: 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2015 年04 月05 日再度追加)
以上封禁旨在防止相關帳戶繼續進行破壞本典秩序的行為, 並且即時生效.
上訴[]
根據Wikia的回覆: 如果某些用戶因為管理員失誤被封禁,可以通過中文社區聯繫我們(Wikia) 或者在社區中心您(marcowong1011) 的留言牆上解釋封禁問題,要求管理員對其進行解除封禁。我們(Wikia) 通常情況下都會支持管理員的決定。
請提出充足且合理的理由及實質證據, 以證明, 包括但不限於, 以上帳戶是沒有任何關係, 並非受某一或某些帳戶操控或互相操控等. 重覆已有的反對理由, 理由不充足或不合理, 沒有實質證據, 或於Wikia 中文社區本人的留言牆(http://zh.community.wikia.com/wiki/留言墙:Marcowong1011) 以外的地方上訴, 本人都不會處理, 請直接聯絡Wikia. 轟炸式地於本人的留言牆提出上訴, 可能招致本人向Wikia 要求進一步封禁.
- 補充:
上訴必須由當事人提出, 因有關帳戶仍可編輯Wikia 中文社區(http://zh.community.wikia.com/) 的頁面. 匿名上訴或他人代理上訴同樣不會處理.-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0月22日 (三) 22:39 (HKT)
話雖如此, 但Siuchong329 肆無忌憚地再次建立傀儡, 以作出重覆, 理由不充足或不合理, 沒有實質證據的無謂上訴, 可見他/ 她是有組織, 有計劃地欲對鐵典秩序再次進行破壞, 因此由即日起不再接受Siuchong329 系列帳戶封禁的上訴, 所有就是次封禁的上訴將不會處理及回覆. 所有追加封禁同樣不設上訴.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2月24日 (三) 10:22 (HKT)
補充[]
現時IP地址段223.18.0.0/16 及202.140.0.0/16 都沒有封禁, 並可建立帳戶. 如果有任何由以上IP段登入的帳戶以反對以上封禁為主要目的, 該等帳戶將即時永久封禁而不予警告, 而以上IP段同時即時封禁最少6個月.
- 理解管理員B_kevin_e 的看法, 暫時撤回再封禁IP 段的決定.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0月28日 (二) 21:21 (HKT)
補充: 有涉及是次封禁的帳戶曾於香港網絡大典, 香港鐵路大典條目內指控鐵典管理員曾以「懲罰」作為封禁理由, 未有完全遵照封禁方針. 有關指控嚴重失實, 鐵典從未以封禁懲罰用戶 (ref.: 特殊:日誌/block). 若有關用戶再次提出此嚴重失實的指控, 本人會聯絡管理員處理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0月23日 (四) 23:17 (HKT)
經過仔細的分析, Siuchong329 系列帳戶最為常用的IP 地址段為223.18.166.0/23 及223.18.174.0/23, 以上IP 段都暫未封禁, 任何由以上IP段登入的帳戶以反對以上封禁為主要目的, 該等帳戶將即時永久封禁而不予警告. 而所有牽涉於Siuchong329 系列帳戶的IP 地址, 管理員或會保留追加封禁的權利, 以防止破壞本典秩序的行為.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2月24日 (三) 10:22 (HKT)
對於Siuchong329 系列帳戶於過去一年持續對鐵典秩序進行有組織, 有計劃的破壞, 本人在此予以強烈遣責. 本人在第一段的補充已表示對Siuchong329 最大的容忍, 但他/ 她未有珍惜, 且繼續其破壞鐵典秩序的行為, 本人感到十分遺憾. 為防止有關用戶再三破壞鐵典秩序, 本人無奈地決定封禁IP 地址段223.18.166.0/23 及223.18.174.0/23, 1024 個IP 將受影響.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2月24日 (三) 13:01 (HKT)
參考資料[]
- 用戶查核請求及回覆(8月18日) (部分IP地址以***替代以保障用戶私隱)
- 用戶查核請求及回覆(10月3日) (部分IP地址以***替代以保障用戶私隱)
- 與Wikia團隊的聯絡郵件及回覆(10月18日)
- 與Wikia團隊的聯絡郵件及回覆(10月21日)
- 與Wikia團隊的聯絡郵件(10月21日) 附注釋全文
- 用戶查核請求及回覆(12月20日) (部分IP地址以***替代以保障用戶私隱)
以上回應由管理員marcowong1011 發出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0月22日 (三) 11:48 (HKT)
討論[]
所有用戶可在此就此回應及封禁作出討論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0月22日 (三) 11:48 (HKT)
像Siuchong般的vandal,竟然能翻牆,那麼我們可能真的不能阻止他了。
你在"引言"一段裡說223.16.0.0/16已經被你封禁,但在"補充"一段卻說它未被封禁,並可建立帳戶。究竟是什麼回事?The Lightning Pencil 2014年10月23日 (四) 18:34 (HKT)
- 相信佢係用手機開account 同編輯, 繞過咗之前嘅IP block, 而呢個IP block 較早前由另一admin B_kevin_e unblock 咗, 為避免有封禁戰, 我暫時唔再block 住, 一但發生"補充" 一段嘅情況我會再block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0月23日 (四) 21:22 (HKT)
Siuchong 在香港網絡大典的行為[]
還有,Siuchong在網典裡建立了此頁面,並冒稱為鐵典管理員。我亦發現他在網典也有疑似破壞行為,他曾多次編緝香港鐵路大典條目裡的「封禁方針」和「爭議」段落。他最近的編緝是在10月22日。請通知網典管理員,有需要時可以把Siuchong329條目刪除,禁止用戶編緝香港鐵路大典條目,或封禁Siuchong。The Lightning Pencil 2014年10月23日 (四) 18:34 (HKT)
- 我會係稍後時間了解, 有需要時同網典管理員聯絡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0月23日 (四) 21:22 (HKT)
我對Siuchong329 系列帳戶的看法[]
大家冷靜一點。雖然用戶:Dantelam1011在這文章中肆意潑罵大量用戶的情況嚴重,但是有一點,他是說得對的:香港鐵路大典從來沒有條文清楚說明傀儡帳戶的定義,因此不單是該12名用戶,其他因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而被封禁的用戶也可以利用這一點作雄辯的論點。因此我認為管理員應該就這件事,建立香港鐵路大典:傀儡,說明傀儡的定義,以防止日後有用戶因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而被封禁。如果我是管理員,我會封禁該12名用戶同時,建立香港鐵路大典:傀儡。
只但是,你們也說得對的,他們的編輯時間太接近,難以肯定他們是否不同人士擁有。加上管理員的調查結果,最後也得到充足的證據,所以:事實勝於雄辯。另外,如果正如Sdsfdfsf所描述:KeroChu是為了剷除異見人士而要求管理員封禁Siuchong329 系列帳戶的話,Sdsfdfsf要求禁止鬧人也只是為了剷除異見人士。事實上,香港鐵路大典本身已有條文禁止侮辱性語言。
用戶:Dantelam1011曾經提及:有用戶在香港網絡大典批評鐵典管理員並未有完全遵照封禁方針的要求,以其他理由封禁用戶,以致Sdsfdfsf沒有投訴KeroChu以及Pooo。因此本人在此強調:香港鐵路大典是不會對這類如此卑鄙的行為屈服的。如果有用戶對其他用戶進行人身攻擊,或者在討論區留下侮辱性語言,管理員有權對相關用戶進行封禁。至於這位用戶,我認為管理員可以向網絡大典的管理員反映,並考慮是否需要對香港鐵路大典條目進行保護,或者禁止他在一段時間內編輯香港網絡大典。 - Chosy999 (留言) 2014年10月23日 (五) 23:35(HKT)
- 的確, Siuchong329 事件後都令我覺得有空間去討論建立香港鐵路大典:傀儡, 以說明傀儡定義. 但建立香港鐵路大典:傀儡涉及修訂鐵典方針, 有必要先同其他admin 商討, 甚至提交公開討論. 我或會係稍後時間處理. 至於網典內嘅嚴重失實指控, 我已發表進一步補充, 唔再係度多講. 另外, 呢個係Siuchong329 事件嘅後續討論, 可以係Forum:管理員就Siuchong329_系列帳戶的回應#討論提出, 因此兩者會合拼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0月24日 (五) 00:02 (HKT)
- 至於會否保護香港鐵路大典, 或禁止有關用戶編輯網典, 係網典管理員嘅決定, 我好難干涉. 但有需要嘅話, 我一定會去反映-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0月24日 (五) 00:26 (HKT)
- “濫用以新帳號重新開始的制度:以新帳號重新開始後繼續舊帳號與其他用戶的爭執,或在不公佈與舊帳號的關係的情況下繼續以舊有編輯模式編輯舊帳號曾編輯的頁面,尤其當這些條目或您的編輯行為具爭論性的時候。而不斷地轉換帳號則會被視為逃避監察及違反此方針的行為。”
- ―維基百科:傀儡
- 我覺得呢D死過反生插極都唔透既小朋友真係好悲哀,呢件事一拖就搞半年,究竟我地仲要發生幾多次呢D野先可以從歷史中學習?鏟人係一件好煩既事,家下我讀大學唔得閒再發功,我只希望呢度可以早日擺脫鐵膠大典既污名,重新建立過一套符合將來鐵路發展的編輯,校對同管理制度。----- KeroChu Kawasaki (ありがとう) 2014年10月25日 (六) 18:35 (HKT)
- 本人並不會支持建立「傀儡」條目。若真是要建立的話,我倒也想看看內容有多空泛、無聊。其實倒不如在香港鐵路大典:封禁方針中作簡略解釋則可,無須另立頁面作長篇大論,影響閱讀意慾。--Umbrella Revolution(留言) 2014年10月26日 (日) 22:12 (HKT)
由於Wikia 嘅大方針都暫時可以對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作出規範, 加上小弟midterm 臨近(相信其他admin 都係), admin 間嘅內部討論可能到sem break 先開始(subject to change). 但我唔反對大家係呢度作非正式討論(但唔好另開新topic 討論, 費時令人以為已經開始正式討論), 大家嘅意見都係有參考價值.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0月28日 (二) 21:21 (HKT)
- 這呢12位用戶當中,有2位喺之前兩個月內喺網典經常性搗亂,你地會點睇?另外,其實呢單case係一個好例子:要防止用戶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就一定要有條文清楚說明。強調對於傀儡行為是零容忍,無限期封禁,同埋封禁IP地址段,呢三種過分極端既方法只會引致反效果,令相關用戶變本加厲,因此我贊成建立「傀儡」條目。 - C222(留言) 2014年12月8日 (一) 18:55 (HKT)
- 沒錯!是可忍,孰不可忍!--The Lightning Pencil 2014年12月8日 (一) 21:28 (HKT)
- A new page...I want to see what you write in there, but I think there would be empty in this new page because there will be no longer have idea to write that page. So I think we can writing on a existing pages by create a new column like in here--Last time for decision!(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21:22 (HKT)
之前有人於香港網絡大典, 香港鐵路大典條目提及:香港鐵路大典有不少用戶也是因為「濫用多個帳號或建立傀儡」而被封禁,管理員更曾經就有用戶建立及濫用多重帳戶的事件強調:香港鐵路大典對傀儡行為是零容忍。但實際上,香港鐵路大典從來沒有條文清楚說明傀儡帳戶的定義, 由此可見:香港鐵路大典管理員沒有盡最大責任防止有用戶建立及濫用多重帳戶的事件發生。你地點睇? - R444(留言) 2015年7月13日 (一) 16:27 (HKT)
- 來來去去都係Siuchong329 自說自話, 根本唔使理佢~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5年7月13日 (一) 17:52 (HKT)
提問[]
Marcowong1011閣下講左呢件事既始未,同埋Wikia 團隊的回覆重點,係事實?Wikia 團隊真係咁樣回覆? -- 被告代表律師
- 你大可以去問Wikia, 畀埋D request reference number 你慢慢問, 慢慢查又點話:
18/8: #151823;
3/10: #158938;
18/10: #161347;
21/10: #161849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2月20日 (六) 16:13 (HKT)
係咁,點解你地無留意嗰13 個帳戶當中,有兩三個係無繼續舊帳號與其他用戶的爭執,或者無繼續以舊有編輯模式編輯舊帳號曾編輯的頁面?只係利用佢地名字接近,言行舉止接近,同IP地址一樣,呢三點窮追猛打? -- 被告代表律師
- 請仔細閱讀回應全文, 包括所有參考資料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2月20日 (六) 17:28 (HKT)
- 佢地編輯時間太接近,我地好難肯定呢13位用戶係唔係不同人士擁有。 - C222(留言) 2014年12月20日 (六) 18:26 (HKT)
Marcowong1011閣下曾經提及:Siuchong329,Siuchongcy329同O123456789見到呢句:Wikia allows people to have multiple accounts (as long as they are not disruptive),一定又死雞撐飯蓋,唔知你地點睇同點解釋? -- 被告代表律師
- 唔該你quote 嘢quote 全文:
我知Siuchong329、Siuchongcy329、O123456789 見到呢句一定又死雞撐飯蓋:
Wikia allows people to have multiple accounts (as long as they are not disruptive),
所以我提醒你地,呀,應該冇個「地」字,留意括號入面嗰句。- From: Forum:尋求快速封禁Siuchong329系列賬戶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2月20日 (六) 18:46 (HKT)
- 無錯呀!如果佢地真係由同一人士擁有既話,呢句一定會令形勢對佢地有利 - C222(留言) 2014年12月20日 (六) 20:15 (HKT)
- 而事實上佢又真係完全忽略括號入面嗰句去撐飯蓋: http://zh.community.wikia.com/wiki/留言墙:Marcowong1011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2月20日 (六) 21:04 (HKT)
只不過,abc1011曾經喺其他地方提及:Ccyor123同Dantelam1011指出KeroChu同Pooo侮辱Sdsfdfsf既說話個陣,係叫管理員唔好封禁佢地。佢仲強調:如果Ccyor123同Dantelam1011係受Siuchong329操控既話,佢地一定係叫管理員即刻封禁KeroChu同Pooo。而且佢仲曾經就呢一點提出上訴。唔通你地從來無諗過: Ccyor123同Dantelam1011叫管理員唔好封禁KeroChu同Pooo,同abc1011既上訴有好大關連架咩? -- 被告代表律師
- (1)Ccyor123同Dantelam1011指出KeroChu同Pooo侮辱Sdsfdfsf既說話既同時指出點解Sdsfdfsf無作出投訴,所以我地懷疑Ccyor123同Dantelam1011係唔係受Siuchong329操控。
- (2)Ccyor123同Dantelam1011叫管理員唔好封禁KeroChu同Pooo,同佢地係唔係受Siuchong329操控,係兩回事。
- (3)KeroChu同Pooo侮辱Sdsfdfsf既說話包含左違反鐵典方針既成份,可以算是不文明行為。我地遲d會搵佢地兩個算帳。 - C222(留言) 2014年12月21日 (日) 14:40 (HKT)
- 10月21日嘅聯絡郵件全文已經有好清楚嘅說明, 請仔細閱讀全文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2月21日 (日) 15:29 (HKT)
- 請你地回答我既問題:你地有無諗過Ccyor123同Dantelam1011叫管理員唔好封禁KeroChu同Pooo,同abc1011既上訴有好大關連? -- 被告代表律師
- 如果你只係做Siuchong329 系列帳戶嘅喉舌嘅話, 唔好意思, 匿名上訴或他人代理上訴係不會處理. 封禁除咗係基於已有證據外, 同時基於身為事件第三方嘅Wikia staff 所提出嘅意見.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2月21日 (日) 22:53 (HKT)
喺Siuchong329於2014年5月10日(即係佢當初解封個日)發表既交代聲明入面,佢好直接咁指出:Siuchongcy329同O123456789並非受佢操控,呢點你地又點睇? -- 被告代表律師
我唔覺得用咁多個分身係我個wall 同呢度作出一D 理由不充足或不合理, 冇實質證據嘅上訴係好funny 囉. 錯就認, 打就企定. 已經有多方面嘅證據證明Siuchong329 建立12 個傀儡去破壞鐵典秩序, 而身為事件第三方嘅Wikia staff 係睇完呢D 證據, 再做核實, 都得出相同結論. 再撐落去都唔會改變到個事實, 只會令我覺得你想我講多錯多, 之後再捉我字蝨. 面對呢D 重覆, 不充足或不合理, 冇實質證據嘅上訴, 我只會做人肉錄音機, 或者唔處理.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2月23日 (二) 11:26 (HKT)
- C222,Why?--Last time for decision!(留言) 2014年12月23日 (二) 14:53 (HKT)
O123456789之所以喺 2014年5月8日 (四) 22:16對Marcowong1011閣下進行人身攻擊,都係因為佢受到Siuchong329操控? -- 被告代表律師
- 佢地根本就係同一個人. 仲有, 唔好以為我唔知你係邊個, Siuchong329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2月23日 (二) 20:39 (HKT)
Siuchong之所以會無端端喺不少討論頁增加無意義文字都係因為佢受到Siuchong329操控? -- 被告代表律師
你地係唔係想:恃住有Wikia認同,就將所有責任都推唒落佢地受Siuchong329操控呢點上面,仲喺網典既此頁面話點寫就點寫呀?又或者我可以咁講:你地呢d叫做死無對證! -- 被告代表律師
- 管理員閣下!lawyer1024既發言,簡直係侮辱鐵典! - C222(留言) 2014年12月24日 (三) 11:11 (HKT)
- 唔係賴受Siuchong329 操控, 而係佢地, 包括lawyer1024, 根本就係同一個人. 證據一早擺晒係度, 你自己做過嘅事, 你心知肚明! - Marcowong1011(留言) 2014年12月24日 (三) 12:36 (HKT)
- 哼!Ban Q 咗Lawyer1024去啦!--Last time for decision!(留言) 2014年12月24日 (三) 14:48 (HKT)
- BTW食花生等睇分身數目衝破二十大關~
- 哼!Ban Q 咗Lawyer1024去啦!--Last time for decision!(留言) 2014年12月24日 (三) 14:48 (HKT)
- Sorry,我而家正式收回上述言論,皆因「律師」已被Ban。--Last time for decision!(留言) 2014年12月24日 (三) 14:52 (HKT)
- 路經Say Hi----- KeroChu Kawasaki (ありがとう) 2014年12月24日 (三) 15:01 (HKT)
PLEASE!!! END THIS MADNESS ONCE AND FOR ALL!!!The Lightning Pencil 2015年1月5日 (一) 21:31 (HK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