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鐵路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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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加可減機制'''('''Fare Adjustment Mechanism''')是[[港鐵公司]]現行[[港鐵票務|調整票價]]的機制,取代了[[兩鐵合併]]前的票價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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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加可減機制'''('''Fare Adjustment Mechanism''',簡稱「'''FAM'''」)是[[港鐵公司]]現行[[港鐵票務|調整票價]]的機制,取代了[[兩鐵合併]]前的票價自主權。
   
 
==背景==
 
==背景==
由於鐵路營運涉及龐大資本性投資,因此[[九廣鐵路公司]]及[[地鐵有限公司]]過去一直以來在法例或營運協議下有釐訂票價自主權,在調整票價時並不需要向政府申請。在1997年至2006年期間,兩間鐵路公司均曾於1997年調高票價,其後因應社會及經濟情況一直凍結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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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鐵路營運涉及龐大資本性投資,因此[[九廣鐵路公司]]及[[地鐵有限公司]]過去一直以來在法例或營運協議下有釐訂票價自主權,在調整票價時並不需要向政府申請。兩間鐵路公司在業務合併前最後一次調高票價是在1997年,其後兩鐵因應社會及經濟情況一直凍結票價。
   
政府透過實行[[兩鐵合併]],引入機制取代其票價自主權,是商討合併五個範疇之一。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於[[2006年]][[4月11日]]公佈機制初步方案<ref>[http://www.thb.gov.hk/tc/policy/transport/issues/pmmks/Fact%20Sheet%20_C_.pdf 兩鐵合併方案]</ref>。經過立法會討論及鐵公司股東大會通過,[[港鐵公司]]同意放棄其票價自主權,改為採用一個直接驅動方式的票價調整機制,由[[2007年]][[12月2日]][[兩鐵合併]]當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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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透過實行[[兩鐵合併]],引入機制取代其票價自主權,是商討合併五個範疇之一。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於[[2006年]][[4月11日]]公佈機制初步方案<ref>[http://www.thb.gov.hk/tc/policy/transport/issues/pmmks/Fact%20Sheet%20_C_.pdf 兩鐵合併方案]</ref>。經過立法會討論及鐵公司股東大會通過,地鐵公司(兩鐵合併後將改為港鐵公司同意放棄其票價自主權,改為採用一個直接驅動方式的票價調整機制,由[[2007年]][[12月2日]]兩鐵合併當日生效。
   
 
港鐵現時是按與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變動及生產力因素掛鈎的方程式,釐定票價調整幅度。在該票價調整機制下,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及工資指數變動都是政府統計處公布的資料,生產力因素是雙方預先議定的數值。票價調整機制採用了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亦已反映了香港宏觀經濟狀況及某程度上市民負擔能力。
 
港鐵現時是按與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變動及生產力因素掛鈎的方程式,釐定票價調整幅度。在該票價調整機制下,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及工資指數變動都是政府統計處公布的資料,生產力因素是雙方預先議定的數值。票價調整機制採用了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亦已反映了香港宏觀經濟狀況及某程度上市民負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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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深港高速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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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已停辦的[[貨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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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港鐵接駁巴士}}是[[港鐵]]委託{{h|九巴}}營運,屬於九巴{{h|專營權}}下的{{h|專營巴士}}服務,巴士票價按{{h|九巴}}調整幅度作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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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港鐵接駁巴士}}(東鐵綫沿綫)是[[港鐵]]委託{{h|九巴}}營運,屬於九巴{{h|專營權}}下的{{h|專營巴士}}服務,巴士票價按{{h|九巴}}調整幅度作出調整。
   
 
==啟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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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0日]],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最新情況,雖然2020/2021年度的票價調整幅度,仍有待政府統計處於今年首季稍後時間公佈2019年12月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按年變動幅度和其他相關數據後,才可按票價調整機制計算出來,但港鐵公司宣布透過車費扣減優惠或其他安排,令港鐵車費在2020年餘下時間不會有實際調整。<ref>http://www.mtr.com.hk/archive/corporate/en/press_release/PR-20-014-C.pdf</ref>
 
*[[2020年]][[2月20日]],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最新情況,雖然2020/2021年度的票價調整幅度,仍有待政府統計處於今年首季稍後時間公佈2019年12月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按年變動幅度和其他相關數據後,才可按票價調整機制計算出來,但港鐵公司宣布透過車費扣減優惠或其他安排,令港鐵車費在2020年餘下時間不會有實際調整。<ref>http://www.mtr.com.hk/archive/corporate/en/press_release/PR-20-014-C.pdf</ref>
 
*[[2020年]][[3月26日]],政府統計處於1月21日及3月26日分別公佈2019年12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變動(+2.9%)及2019年12月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按年變動(+3.4%)。根據票價調整機制方程式,以及港鐵公司每年提供的0.6%特別調減,得出2020零/20年度票價調整幅度應為+2.55%。票價調整機制自2013年起設有「負擔能力上限」,實際調整幅度不得高於之前一年第四季家庭月入中位數按年變動。政府統計處早前公佈該數值為-2.48%,按機制會視為 0%。由於今年計算得出的調整幅度(+2.55%)高於 0%,因此須啟動「負擔能力上限」安排。經與政府商討後,我們會按照去年的簡化安排,將調整幅度(+2.55%)延後至隨後兩年,即在2021/22年度(+1.28%)及2022/23年度(+1.27%)票價調整時分別實施,而不會在現時先調整票價並於隨後兩年提供扣減。<ref>http://www.mtr.com.hk/archive/corporate/en/press_release/PR-20-023-C.pdf</ref><ref>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451781/%E6%B8%AF%E9%90%B5%E5%8A%A0%E5%83%B9-%E6%B8%AF%E9%90%B5%E5%8F%AF%E5%8A%A0%E5%83%B92-55-%E5%9B%A0%E5%B0%81%E9%A0%82%E6%A9%9F%E5%88%B6%E5%8A%A0%E5%B9%85%E5%B8%B6%E8%87%B3%E4%B8%8B%E4%B8%80%E5%B9%B4%E5%BA%A6</ref><ref>[https://www.legco.gov.hk/yr19-20/chinese/panels/tp/papers/tp20200424cb4-467-3-c.pdf]</ref>
 
*[[2020年]][[3月26日]],政府統計處於1月21日及3月26日分別公佈2019年12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變動(+2.9%)及2019年12月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按年變動(+3.4%)。根據票價調整機制方程式,以及港鐵公司每年提供的0.6%特別調減,得出2020零/20年度票價調整幅度應為+2.55%。票價調整機制自2013年起設有「負擔能力上限」,實際調整幅度不得高於之前一年第四季家庭月入中位數按年變動。政府統計處早前公佈該數值為-2.48%,按機制會視為 0%。由於今年計算得出的調整幅度(+2.55%)高於 0%,因此須啟動「負擔能力上限」安排。經與政府商討後,我們會按照去年的簡化安排,將調整幅度(+2.55%)延後至隨後兩年,即在2021/22年度(+1.28%)及2022/23年度(+1.27%)票價調整時分別實施,而不會在現時先調整票價並於隨後兩年提供扣減。<ref>http://www.mtr.com.hk/archive/corporate/en/press_release/PR-20-023-C.pdf</ref><ref>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451781/%E6%B8%AF%E9%90%B5%E5%8A%A0%E5%83%B9-%E6%B8%AF%E9%90%B5%E5%8F%AF%E5%8A%A0%E5%83%B92-55-%E5%9B%A0%E5%B0%81%E9%A0%82%E6%A9%9F%E5%88%B6%E5%8A%A0%E5%B9%85%E5%B8%B6%E8%87%B3%E4%B8%8B%E4%B8%80%E5%B9%B4%E5%BA%A6</ref><ref>[https://www.legco.gov.hk/yr19-20/chinese/panels/tp/papers/tp20200424cb4-467-3-c.pdf]</ref>
*[[2021年]][[3月29日]],政府統計處公布去年第四季的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按統計處已公布的數據,去年第四季的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變動為-1.5%,連同早前公布的去年12月通脹指數(-0.7%),減去額外的0.6%扣減,得出的結果是-1.7%,即按機制,新一年度的港鐵票價將可減價1.7%。港鐵表示,由於調整幅度為負數,票價於6月27日按機制下調。<ref>http://www.mtr.com.hk/archive/corporate/en/press_release/PR-21-019-C.pdf</ref><ref>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605543/%E6%B8%AF%E9%90%B5%E9%A6%96%E5%BA%A6%E6%B8%9B%E5%83%B9-%E6%8C%89%E5%8F%AF%E5%8A%A0%E5%8F%AF%E6%B8%9B%E6%A9%9F%E5%88%B6%E5%8F%AF%E6%B8%9B%E5%83%B91-7</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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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9日]],政府統計處公布去年第四季的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按統計處已公布的數據,去年第四季的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變動為-1.5%,連同早前公布的去年12月通脹指數(-0.7%),減去額外的0.6%扣減,得出的結果是-1.7%,即按機制,新一年度的港鐵票價將可減價1.7%。港鐵表示,由於調整幅度為負數,票價於6月27日按機制下調,是「可加可減機制」實施以來首次。<ref>http://www.mtr.com.hk/archive/corporate/en/press_release/PR-21-019-C.pdf</ref><ref>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605543/%E6%B8%AF%E9%90%B5%E9%A6%96%E5%BA%A6%E6%B8%9B%E5%83%B9-%E6%8C%89%E5%8F%AF%E5%8A%A0%E5%8F%AF%E6%B8%9B%E6%A9%9F%E5%88%B6%E5%8F%AF%E6%B8%9B%E5%83%B91-7</ref>
 
** 自2013年起設有「負擔能力上限」,由於本年度票價調整機制得出減價的結果,因2019/20年度及2020/21年度票價調整時簡化了「負擔能力上限」安排,而分別延後至本年度實施的調整幅度+0.3%及+1.28%,將按機制安排延後。<ref>http://www.mtr.com.hk/archive/corporate/en/press_release/PR-21-019-C.pdf</ref>
 
** 自2013年起設有「負擔能力上限」,由於本年度票價調整機制得出減價的結果,因2019/20年度及2020/21年度票價調整時簡化了「負擔能力上限」安排,而分別延後至本年度實施的調整幅度+0.3%及+1.28%,將按機制安排延後。<ref>http://www.mtr.com.hk/archive/corporate/en/press_release/PR-21-019-C.pdf</ref>
 
** 2021年5月28日:因應政府把去年12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變動,由原來負0.7%調整至負1.0%,故按可加可減票價機制,套入有關票價方程式,港鐵2021/22年度票價會由減價1.7%調整至減1.85%。<ref>http://www.mtr.com.hk/archive/corporate/en/press_release/PR-21-036-C.pdf</ref><ref>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528/bkn-20210528151446614-0528_00822_001.html</ref>
 
** 2021年5月28日:因應政府把去年12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變動,由原來負0.7%調整至負1.0%,故按可加可減票價機制,套入有關票價方程式,港鐵2021/22年度票價會由減價1.7%調整至減1.85%。<ref>http://www.mtr.com.hk/archive/corporate/en/press_release/PR-21-036-C.pdf</ref><ref>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528/bkn-20210528151446614-0528_00822_001.html</ref>

於 2021年7月2日 (五) 11:43 的修訂

可加可減機制Fare Adjustment Mechanism,簡稱「FAM」)是港鐵公司現行調整票價的機制,取代了兩鐵合併前的票價自主權。

背景

由於鐵路營運涉及龐大資本性投資,因此九廣鐵路公司地鐵有限公司過去一直以來在法例或營運協議下有釐訂票價自主權,在調整票價時並不需要向政府申請。兩間鐵路公司在業務合併前最後一次調高票價是在1997年,其後兩鐵因應社會及經濟情況一直凍結票價。

政府透過實行兩鐵合併,引入機制取代其票價自主權,是商討合併五個範疇之一。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於2006年4月11日公佈機制初步方案[1]。經過立法會討論及地鐵公司股東大會通過,地鐵公司(兩鐵合併後將改為港鐵公司)同意放棄其票價自主權,改為採用一個直接驅動方式的票價調整機制,由2007年12月2日兩鐵合併當日生效。

港鐵現時是按與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變動及生產力因素掛鈎的方程式,釐定票價調整幅度。在該票價調整機制下,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及工資指數變動都是政府統計處公布的資料,生產力因素是雙方預先議定的數值。票價調整機制採用了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亦已反映了香港宏觀經濟狀況及某程度上市民負擔能力。

機制內容

  1. 每年只可以檢討票價一次
  2. 港鐵公司必須按機制調整票價
  3. 個別票價加減幅度不可超越平均加或減幅的15%。如整體票價調整幅度少於1.5%,便會轉入下年度票價檢討中一併實行
  4. 2013年起為加入封頂安排,封頂水平是直接參考前一年第四季家庭每月收入中位數按年變動。如整體票價調整幅度多於此變動,便會轉入下年度票價檢討中一併實行
  5. 票價調整須在檢討票價同一年6月實施
  6. 票價調整機制會因應政府或合併後港鐵公司要求,每五年檢討一次

票價調整機制適用於所有受管制票價,包括:

以下票價除外:

啟動機制

專營巴士不同,鐵路可加可減機制毋須經過行政會議及立法會審議,只要「整體票價調整幅度」介乎 +/-1.5% 便可自動啟動機制調整票價。按照政府與港鐵公司於2007年8月簽訂的《營運協議》所載有關票價調整機制的程序,港鐵須向政府提交兩份由獨立第三者簽發的專家證明書,以證明票價調整符合有關機制規定。港鐵公司亦須在實施新票價前三個星期,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及交通諮詢委員會提交票價調整詳細資料,當中包括各車程八達通單程票票價。[4]

兩鐵合併當日,港鐵按照《營運協議》即時下調票價,長程八達通車費減幅至少10%,中程八達通車費減幅最少5%,以及承諾在合併後首兩年凍結票價至2009年6月30日。[5][6][7]

  • 2009年,按方程式運算,整體票價調整幅度為+0.7%,調整幅度少於±1.5%,按有關機制規定,凡調整幅度少於±1.5%,所須的調整不會於同年生效,而是會於下年度生效。按此,該+0.7%調整幅度轉入2010年度票價檢討中計算。
  • 2010年3月25日,經運算方程式,計算出票價調整結果為+1.35%,加上2009年度累積的+0.7%,2010年整體票價調整幅度是+2.05%,於6月13日加價,是首次按照可加可減機制調整票價[8][9][10][11]
  • 2011年3月24日港鐵根據票價調整機制,作出+2.3%整體調整。根據政府統計處在4月28日公佈新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變動,港鐵修訂整體票價調整幅度為2.2%,車費調整6月19日生效。[12][13][14]
  • 2012年3月26日,港鐵根據統計處兩項指數數據,得出+5.4%加幅,車費調整6月17日生效。[15]
  • 2013年3月26日,港鐵除根據統計處相關兩項指數數據外,另新增生產力因素0.1%,得出+3.2%加幅,隨後於4月16日修訂2013年至2017年生產力因素至0.6%,結果得出+2.7%加幅,車費調整6月30日生效。[16]
  • 2014年3月27日,港鐵根據統計處相關兩項指數數據減去生產力因素,得出+3.6%加幅,車費調整6月29日生效。[17]
  • 2015年3月27日,港鐵根據統計處相關兩項指數數據減去生產力因素,得出+4.3%加幅,車費調整6月21日生效。[18][19]
  • 2016年3月29日,港鐵根據統計處相關兩項指數數據減去生產力因素,得出+2.7%加幅[20][21]。4月30日,港鐵修訂加幅為+2.65%,車費調整6月26日生效。[22]
  • 2017年3月27日,港鐵根據統計處相關兩項指數數據減去生產力因素,再扣減0.6%,結果得出+1.65%加幅。由於今年港鐵承諾把計算的加幅打九折,最終得出+1.485%的加幅。鑒於此調整幅度介乎±1.5%之間,根據票價調整機制,此調整幅度會轉撥至隨後一年,即2018-2019年度。因此,港鐵在2017-2018年度沒有調整票價。[23]
  • 2018年3月27日,港鐵根據統計處相關兩項指數數據減去生產力因素,再扣減0.6%,結果得出+1.65%的加幅,連同去年的+1.485%加幅,合共計算出+3.14%加幅,車費調整6月30日生效。[24][25]
  • 2019年3月28日,港鐵根據統計處相關兩項指數數據減去生產力因素,再扣減0.6%,結果得出+3.6%加幅。由於需要啟動「封頂」機制,實際加幅是+3.3%。[26],車費調整於6月30日生效。
  • 2020年2月20日,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最新情況,雖然2020/2021年度的票價調整幅度,仍有待政府統計處於今年首季稍後時間公佈2019年12月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按年變動幅度和其他相關數據後,才可按票價調整機制計算出來,但港鐵公司宣布透過車費扣減優惠或其他安排,令港鐵車費在2020年餘下時間不會有實際調整。[27]
  • 2020年3月26日,政府統計處於1月21日及3月26日分別公佈2019年12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變動(+2.9%)及2019年12月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按年變動(+3.4%)。根據票價調整機制方程式,以及港鐵公司每年提供的0.6%特別調減,得出2020零/20年度票價調整幅度應為+2.55%。票價調整機制自2013年起設有「負擔能力上限」,實際調整幅度不得高於之前一年第四季家庭月入中位數按年變動。政府統計處早前公佈該數值為-2.48%,按機制會視為 0%。由於今年計算得出的調整幅度(+2.55%)高於 0%,因此須啟動「負擔能力上限」安排。經與政府商討後,我們會按照去年的簡化安排,將調整幅度(+2.55%)延後至隨後兩年,即在2021/22年度(+1.28%)及2022/23年度(+1.27%)票價調整時分別實施,而不會在現時先調整票價並於隨後兩年提供扣減。[28][29][30]
  • 2021年3月29日,政府統計處公布去年第四季的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按統計處已公布的數據,去年第四季的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變動為-1.5%,連同早前公布的去年12月通脹指數(-0.7%),減去額外的0.6%扣減,得出的結果是-1.7%,即按機制,新一年度的港鐵票價將可減價1.7%。港鐵表示,由於調整幅度為負數,票價於6月27日按機制下調,是「可加可減機制」實施以來首次。[31][32]
    • 自2013年起設有「負擔能力上限」,由於本年度票價調整機制得出減價的結果,因2019/20年度及2020/21年度票價調整時簡化了「負擔能力上限」安排,而分別延後至本年度實施的調整幅度+0.3%及+1.28%,將按機制安排延後。[33]
    • 2021年5月28日:因應政府把去年12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變動,由原來負0.7%調整至負1.0%,故按可加可減票價機制,套入有關票價方程式,港鐵2021/22年度票價會由減價1.7%調整至減1.85%。[34][35]

票價調整機制檢討

根據政府與港鐵公司於2007年8月簽訂的《營運協議》,在兩鐵合併後,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每5年檢討票價調整機制。

2013年

政府及港鐵公司於2012至2013年間進行了首次票價調整機制檢討,並於2013年4月16日公布了檢討結果,新的票價調整機制6月起生效。該次檢討引入了多項措施,減輕市民乘搭鐵路交通開支負擔,包括:[36][37]

  • 每年整體票價維持原有以直接驅動方程式調整,惟當中生產力因素則由原來0.1%改為0.6%,令票價調整幅度可下調0.5%。2013年票價上調幅度便由原來3.2%降至2.7%;
  • 引入「負擔能力上限」,按照方程式所得結果而實施的票價加幅計算出來後,不得高於相應期間的家庭每月收入中位數的按年變動;
  • 引入了「服務表現安排」,若港鐵發生31分鐘或以上因機件故障或人為因素導致的服務延誤事故,就延誤時間長短,撥出由100萬元至1,500萬元不等的款項放入票價優惠帳戶,透過「即日第二程九折優惠」回饋乘客;但影響較少的延誤,例如少於31分鐘的延誤,則不會算作嚴重服務延誤,以免對前線工作人員造成不必要壓力而匆匆進行維修,危及鐵路安全。至於「豁免事故」(即並非港鐵公司所能控制的事故,如乘客行為和惡劣天氣等),則不會納入服務表現安排;
  • 引入「利潤分享計劃」,港鐵公司會按預設等級表,決定基本業務利潤不同水平下每年與乘客攤分的金額,金額同樣放入票價優惠帳戶,以「即日第二程九折優惠」回饋乘客。基本業務利潤包括港鐵公司旗下所有業務利潤,即香港客運業務、香港車站商務和廣告、香港物業租賃和管理業務、物業發展及港鐵公司經營海外業務等所得的利潤;
  • 推出「港鐵都會票」、「東涌—南昌全月通加強版」、以及「全月通加強版」以取代原有全月通,乘客除了可於購票月内無限次乘搭港鐵來往指定車站,並在指定車站範圍以外的本地連接車程享有75折優惠,為經常乘搭港鐵的中長途乘客提供較優厚乘車優惠。

2017年

因應公眾廣泛關注票價調整機制及立法會議員提出要求,政府於2016年4月20日公布,票價調整機制第二次檢討原定於2018年完成,當局會提前一年於2017年進行檢討。是次檢討的主要方向,是務求在一個具透明度、建基於 公開、客觀數據,以及以直接驅動方程式為基礎的票價調整機制的前提下,使票價調整機制的運作在維持港鐵公司作為上市公司應有的穩健財政狀況的同時,亦能更充分回應市民對票價調整與港鐵公司利潤的關係及市民負擔能力的關注。

港鐵公司和政府2017年完成票價調整機制檢討,修訂方案獲行政會議通過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在3月21日公布檢討結果,以下新措施與車費優惠6月生效。[38][39]

  • 決定沿用現行直接驅動方程式計算每年票價調整幅度,但將方程式得出的加幅調低0.6%,2017年更會在票價調整幅度引入一次性九折優惠。
  • 港鐵公司承諾未來六年,每年至少六個月將車費下調3%,即每程97折,取代現時「即日第二程九折優惠」。不論票價按機制調整幅度是上升、下降或沒有改變,相關車費扣減每年均會實行。優惠適用於所有使用八達通的乘客,每日受惠人次料達470萬。
  • 港鐵公司繼續提供月票優惠,除現有接駁車程75折外,今年加幅再9九折;都會票有效期也由30日延長至40日。
  • 早晨75折優惠、長者及小童特惠票價、學生乘車計劃等皆獲保留,惠及不同乘客群。2019年10月1日起早晨折扣優惠,折扣由75折改為65折。[40]
  • 港鐵公司與全港專綫小巴合作推行轉乘優惠。乘客使用同一張八達通卡,由港鐵轉乘專綫小巴或由專綫小巴轉乘港鐵,每程扣減三毫。

票價調整年表

年份 綜合消費
物價指數變動
工資指數
變動[41]
-生產力因素
[42]
上年度
未作調整加幅
年度
特別調減
家庭每月入息
中位數變動[43]
整體票價
調整幅度[44]
2008年 0%
2009年 +2.1% -0.66% 0% 0% - 0%
2010年6月 +1.3% +1.4% 0% +0.72% - +2.05%
2011年6月 +2.9% +1.5% 0% 0% +2.2%
2012年6月 +5.7% +5.1% 0% 0% - +5.4%
2013年6月 +3.7% +2.9% -0.1%→-0.6% 0% +5.5% +2.7%
2014年6月 +4.3% +4.1% -0.6% 0% +6.16% +3.6%
2015年6月 +4.9% +4.9% -0.6% 0% +6.7% +4.3%
2016年6月 +2.4% +4.1% -0.6% 0% +3.3% +2.65%
2017年6月 +1.2% +3.3% 0% -0.9%[45]
-0.6%[46]
0%
2018年6月 +1.7% +2.8% 0% +1.49% -0.6%[46] +11.89% +3.14%
2019年6月 +2.5% +5.9% 0% +0% -0.6%[46] +3.3% +3.3%[47]
2021年6月 -1.0% -1.5% 0% 0% -0.6% -1.85%

罰款

2020年4月,運輸及房屋局回答立法會議員財務委員會的書面質詢,表示港鐵去年因公司本身的因素而導致的 31 分鐘或以上的延誤有 10 宗,港鐵被罰 8650 萬,是機制設立以來新高。[48]

爭議

可加可減機制最大問題,是方程式內的通脹及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近年隨着經濟發展而增長,而生產力因素在方程式所佔成份不大,結果變成「只加不減機制」。

外部連結

註釋及參考資料

  1. 兩鐵合併方案
  2. https://www.hk01.com/%E6%B8%AF%E8%81%9E/79169/%E6%B8%AF%E9%90%B5%E5%8F%AF%E5%8A%A0%E5%8F%AF%E6%B8%9B%E6%AA%A2%E8%A8%8E%E7%B5%90%E6%9E%9C%E5%87%BA%E7%88%90-%E7%B6%AD%E6%8C%81%E7%8F%BE%E8%A1%8C%E5%85%AC%E5%BC%8F-%E6%96%B0%E6%8E%A8%E5%85%AB%E9%81%94%E9%80%9A3-%E5%9B%9E%E8%B4%88
  3. https://www.legco.gov.hk/yr17-18/chinese/panels/tp/papers/tp20180518cb4-1072-7-c.pdf
  4. 立法會三題:港鐵票價及票價調整機制,2012年4月25日
  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RlSOQLAnGM
  6. http://www.thb.gov.hk/sc/policy/transport/issues/pmmks/Fact%20Sheet%20_C_.pdf
  7. http://www.thb.gov.hk/tc/policy/transport/issues/pmmks/Bills%20Comm%20Paper_FAM%20and%20Fare%20_Chi_.pdf
  8. 蘋果日報:97後首次 港鐵加價 2.05%,2010年3月26日
  9. http://www.legco.gov.hk/yr09-10/chinese/panels/tp/papers/tp0423cb1-1648-5-c.pdf
  10. http://www.legco.gov.hk/yr09-10/chinese/panels/tp/papers/tp0423cb1-1648-6-c.pdf
  11. http://www.legco.gov.hk/yr09-10/chinese/panels/tp/papers/tp0629cb1-2333-1-c.pdf
  12. 港鐵新聞稿 - 二零一一年港鐵整體票價調整幅度調低至+2.2%
  13. http://www.legco.gov.hk/yr10-11/chinese/panels/tp/papers/tp0415cb1-1836-4-c.pdf
  14. http://www.legco.gov.hk/yr10-11/chinese/panels/tp/papers/tp0415cb1-1836-5-c.pdf
  15. http://www.legco.gov.hk/yr11-12/chinese/panels/tp/papers/tpcb1-1995-1-c.pdf
  16.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panels/tp/papers/tpcb1-1253-1-c.pdf
  17. http://www.legco.gov.hk/yr13-14/chinese/panels/tp/papers/tpcb1-1523-1-c.pdf
  18. http://www.legco.gov.hk/yr14-15/chinese/panels/tp/papers/tp20150512cb4-922-7-c.pdf
  19. http://www.legco.gov.hk/yr14-15/chinese/panels/tp/papers/tpcb4-1076-1-c.pdf
  20. http://www.legco.gov.hk/yr15-16/chinese/panels/tp/papers/tp20160523cb4-997-3-c.pdf
  21. http://www.legco.gov.hk/yr15-16/chinese/panels/tp/papers/tpcb4-1056-1-c.pdf
  22.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60429/bkn-20160429183024981-0429_00822_001.html
  23.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0327/56486923
  24. https://www.legco.gov.hk/yr17-18/chinese/panels/tp/papers/tpcb4-1158-1-c.pdf
  25. http://www.mtr.com.hk/archive/corporate/en/press_release/PR-18-043-C.pdf
  26.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311488/%E6%B8%AF%E9%90%B5%E9%A6%96%E5%95%9F%E5%8B%95%E5%B0%81%E9%A0%82%E6%A9%9F%E5%88%B6-%E6%9C%80%E5%A4%9A%E5%8F%AF%E5%8A%A0%E5%83%B93-3
  27. http://www.mtr.com.hk/archive/corporate/en/press_release/PR-20-01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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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451781/%E6%B8%AF%E9%90%B5%E5%8A%A0%E5%83%B9-%E6%B8%AF%E9%90%B5%E5%8F%AF%E5%8A%A0%E5%83%B92-55-%E5%9B%A0%E5%B0%81%E9%A0%82%E6%A9%9F%E5%88%B6%E5%8A%A0%E5%B9%85%E5%B8%B6%E8%87%B3%E4%B8%8B%E4%B8%80%E5%B9%B4%E5%BA%A6
  30. [1]
  31. http://www.mtr.com.hk/archive/corporate/en/press_release/PR-21-01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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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http://www.mtr.com.hk/archive/corporate/en/press_release/PR-21-01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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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528/bkn-20210528151446614-0528_00822_001.html
  36. 立法會十七題:鐵路服務質素和票價優惠,2014年4月16日
  37.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票價調整機制檢討,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2013年4月17日。
  38. 完成提前檢討票價調整機制 惠及所有乘客,港鐵新聞稿編號029/17,2017年3月21日
  39.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票價調整機制檢討結果,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2017年3月21日。
  40. http://www.mtr.com.hk/archive/corporate/en/press_release/PR-19-059-C.pdf
  41. 以「香港標準行業分類1.1版」行業劃分,鐵路為「運輸業」
  42. 合併後首6年是0%,2013年至2017年是0.6%,2018年至2022年度為0%
  43. 2013年修訂後的加幅上限
  44. 有關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票價調整機制及港鐵票價調整的最新背景資料簡介,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2018年5月18日
  45. 一次性9折
  46. 46.0 46.1 46.2 2017/18至2022/23年度特別調減
  47. 餘下的+0.3%於2021/22年度實施
  48. https://www.hkitalk.net/HKiTalk2/thread-116642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