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鐵路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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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Public Transport Fare Subsidy Scheme),是政府推行的補貼計劃,旨在為日常使用本地公共交通服務出行,而公共交通開支較高的市民減輕交通費用負擔。

領取補貼方法簡單易明,市民毋須就計劃提出申請或預先登記八達通。在計劃下,市民每月公共交通開支若超出200元,政府會為超出200元的實際公共交通開支提供三分之一補貼。補貼金額將按每張八達通所記錄的實際公共交通開支計算,以每月500元為上限。

推行背景[]

在2017年10月11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中宣布推行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當時公佈涵蓋範圍包括港鐵、專營巴士、專線小巴、渡輪及電車。[1][2]

但公共小巴商會、邨巴營辦商、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不滿計劃不包括公共小巴及邨巴[3][4][5][6],最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2017年12月12日決定把計劃拓展至公共小巴、邨巴、員工巴士及街渡[7],大前提是相關營辦商須遵守特定營運要求,並設八達通閱讀器。預料整個計劃可惠及近220萬名巿民,預計補貼開支每年23億元。[8]

2018年2月2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撥款。[9]

2018年11月1日,運輸署署長陳美寶召開記者會,宣布計劃由2019年1月1日開始。[10]

計劃改動[]

月份 門檻
(A)
補貼金額
(B)
補貼上限
(C)
達至補貼上限的
每月交通費用
(A + C ÷ B)
最大折扣(實際支出佔
交通費用最低百分比)
2019年1月至12月 $400 25% $300 $1,600 八一折(81.25%)
2020年1月至6月 33.33% $400 七五折(75.00%)
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 $200 $1,400 七一折(71.43%)
2021年4月至12月 $500 $1,700 七折(70.59%)
2022年1月至4月 $400 $400 $1,600 七五折(75.00%)
2022年5月至2023年10月 $200 $500 $1,700 七折(70.59%)
2023年11月起 $400 $400 $1,600 七五折(75.00%)

2019年10月16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施政報告》,宣布把此計劃改良。每月超出$400的實際公共交通開支之補貼金額由四分一提升至三分一,補貼上限亦由$300增加至$400,[11]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2020年4月8日,由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2020年4月8日宣布,在7月至12月期間暫時放寬計劃,每月公共交通開支門檻由$400降至$200。[12]

行政長官在2020年11月25日發表《施政報告》,宣布由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決定延長每月公共交通開支門檻由$400降至$200之安排至2021年6月30日[13][14]

2021年3月16日,因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四間專營巴士公司加價。為紓緩市民的交通費負擔,政府早前推行特別措施,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將「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計劃)的每月交通開支水平暫時由400元放寬至200元。為顧及公共交通票價調整對市民帶來的壓力,政府決定將上述特別措施再次延長六個月,至2021年12月31日屆滿,並且於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將計劃的每月補貼上限暫時由400元提高至500元。此外,在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下以每程兩元優惠票價乘坐交通工具的受惠人士,將不受加價影響。[15]

政府於2022年2月23日發表《2022-23年度財政預算案》,當中因應第五波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於同年5月至10月再度將「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的門檻由$400降至$200及提高每月補貼上限由$400至$500[16][17];行政長官於同年10月的《施政報告》宣布措施延長半年[18],《2023-24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再延長半年至2023年10月底止。[19]

涵蓋範圍[]

此條目只收錄有關鐵路的部分

補貼金額[]

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一個月支出超過400元,政府會補貼超出金額的25%,補貼金額上限為300元。

例如: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一個月支出為500元,市民可以獲得25元((500-400)×25%)的補貼。

於此計劃下,適用的公共交通開支包括以八達通卡繳付的車資,及購買計劃涵蓋的公共交通服務所提供的指定票種(如日票或月票)的開支。就港鐵及電車相關的指定票種而言,全月通加強版迪士尼職員月票(不包括機場快綫旅遊票)屬自動登記,不需另辦手續即可計算補貼;至於香港電車月票,不論是以現金、八達通或其他方式購買,均須在購買時向職員出示八達通卡登記,以將相關費用與八達通記錄掛鉤,用作計算總開支及補貼金額。至於港鐵都會票機場快綫來回車票、機場快綫團體票、屯門—南昌全日通,不論是以現金、八達通或其他方式購買,均須於30日內到「指定車船票自助登記站」登記,以將相關費用與八達通記錄掛鉤,用作計算總開支及補貼金額。

注意的是,以八達通於海洋公園、黃竹坑、利東、海怡半島及黃埔站的「自助客務機」購買的港鐵都會票,亦須透過指定車船票自助登記站進行登記。指定車船票自助登記站不包括於票務代理購買的機場快線來回票。指定車船票自助登記站並不適用於透過港鐵網上購票系統(即港鐵網頁或港鐵手機應用程式)購買的機場快線來回票。 市民於港鐵網上購票系統購買機場快線來回票,須按港鐵發出的確認電郵中的指示於網上進行登記。

市民若每月交通費開支達1600元,便可盡領300元補貼,相當於81折。由於八達通卡儲值上限為3000元,若市民領取補貼時,其八達通卡已有2800元餘額,而該月可領補貼有300元,屆時只可以領取到當中200元,餘下100元補貼金額,需待該張八達通儲值額少於2900元時才可全數領取。[20]

領取方法[]

市民可於每個月的16日起,透過在94個港鐵站、5個輕鐵客務中心、22個渡輪碼頭內設置的「補貼領取站」(Subsidy Collection Points),以及全港任何一間7-11便利店OK便利店惠康超級市場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或八達通服務站,以八達通輕拍閱讀器,便可將補貼儲入八達通內,領取每月補貼的限期為三個月。

計劃實施後,補貼領取站擴充至指定的巴士總站。[21]

補貼狀況[]

在補貼計劃下,根據市民支付的實際公共交通開支計算,2019年1月、2月及3月份的補貼金額分別為約1.857億元、約1.209億元及約1.818億元。二月份補貼金額較一月份少,相信與農曆新年假期及二月份的曆日及工作天均較少有關。首三個月受惠人數分別為約235萬、194萬及236萬,而首三個月每月平均每名受惠市民獲發的補貼金額分別為約79元、62元及77元。[22]

未來發展[]

政府擬於2020年初展開檢討工作,根據實際數據研究此計劃的長遠安排,以至對整體公共交通服務布局及財政的影響。檢討方向將包括計劃所涵蓋的公共交通服務範圍、市民登記指定車船票及領取補貼的安排、對市民出行習慣的影響等。政府亦考慮到各電子支付平台日益普及,會詳細研究將適用的電子繳費系統納入此計劃的可行性。是次檢討預計在2020年第四季完成。[23]

2020年1月,政府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提及計劃推行首年,全年發放補貼總金額約19億元,即每月平均發放補貼約1.6億元;每月平均受惠人數約220萬,人均補貼金額約73元。運房局指難以單憑市民出行習慣或實際公共交通開支分辨水貨客。惟假設他們為公共交通開支屬最高一群,計劃實施前每月平均公共交通開支超過2,000元的八達通數量約為3.000張,計劃實施一年後,則提升至3,600張,增幅為20% 。首年共發現2宗懷疑詐騙個案,涉事營辦商已將2宗個案轉交警方調查及跟進。運房局表示,補貼計劃已於2020年初開始進行檢討,檢討範圍將針對領取補貼限期、流程及領取點等,料2020年第四季完成檢討。同時亦會鼓勵更多公共交通服務營辦商參與計劃,並納用適用電子繳費系統。[24][25][26]

在2021年5月,政府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表示已初步接觸個別電子繳費系統營辦商,研究如何加快將適用的電子繳費系統納入計劃,並考慮當中所涉及的事宜,包括將電子繳費系統納入計劃的門檻、上傳和核對收費系統的交易記錄的安排、計算和發放補貼的安排及形式、相應的監察機制、籌備時間及成本預算等。我們會在擬訂具體的推行方案後,與公共交通營辦商商討,以期盡快將適用的電子繳費系統納入計劃。[27]

案件[]

2020年6月4日,港鐵客戶服務主任涉六度利用共15張已被使用的機場快線車票「做手腳」,將買票記錄轉入男友及弟弟的八達通,試圖騙取政府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當日她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6項偽造帳目罪,律師求情指,被告事發後已遭解僱,涉案的款額只有5百多元。署理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被告乘工作之便犯案,違反誠信,決定先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准被告續以500元保釋。

女被告李定圓 (34歲)案發時任職港鐵客戶服務主任,事後已被解僱,現職文員。她承認於去年2月11日至14日期間,六度偽造港鐵車票銷售記錄。案情指,港鐵機場站經理去年2月22日接報指機場快線的票務記錄有異,發現被告擅將幾套機場快線車票的銷售記錄轉入男友的八達通,並以此領取交通津貼。被告其後在港鐵的內部會面,承認利用已使用過的車票「做手腳」,偽造該些車票轉售予男友的記錄。港鐵在被告的儲物櫃找到一些車票及收據,經理後來再發現其他可疑的交易記錄,得知被告另外用弟弟的八達通,以同樣手法申請交通補貼。港鐵從閉路電視及電腦記錄,確認被告六度登入系統,用15張車票偽造帳目。被告的男友及弟弟並不知情,兩人的八達通顯示未有領取政府的交通補貼。被告警誡下指補貼計劃生效後,港鐵規定售票時須把收據交給乘客。她聲稱為了減少犯錯及測試公司系統,會趁無人在旁時偷偷用車票偽造記錄。因被告可用職員八達通免費乘車,她遂用男友及弟弟的八達通,嘗試可否以此申請補貼。被告又稱最初無意欺騙,後來才萌生貪念。辯方求情道,其上司和同事對被告的評價不錯,被告是家中經濟支柱,事後被解僱及留下案底,已得到教訓,黃深感後悔。事件中港鐵沒有損失,而即使被告因而騙取到政府的補貼,亦只是500多元。[28]

圖集[]

相關條目[]

Ebthk-small
香港巴士大典條目
Hkferry
香港渡輪大典條目


外部連結[]

註釋及參考資料[]

<references>

  1. 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2018年10月11日。
  2. 2017年10月行政長官施政報告
  3.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及會議的紀要,2017年10月20日。
  4. 屯門區議會2016-2017年交通及運輸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記錄,2017年11月17日。
  5. 元朗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二零一七年度第六次會議記錄,2017年11月9日。
  6. 荃灣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第十二次(四/一七至一八)會議記錄,2017年11月6日。
  7. 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談話全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2017年12月12日。
  8. 公交費用補貼納入邨巴紅巴〉,香港政府新聞網,2017年12月12日
  9.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表決結果
  10. 運輸署公布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實施詳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2018年11月1日。
  11. 行政長官2019年施政報告
  12. 政府公布一千三百多億元措施全面支援企業、僱員和市民〉,香港政府新聞公報,2020年4月8日。(補充資料
  13. 2020年施政報告,第139段。
  14.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每月交通開支水平繼續放寬至明年六月三十日〉[新聞公報],2020年12月31日。
  15.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會議審議五間專營巴士營辦商加價申請〉[新聞公報],2021年3月16日。
  16.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022-23年度財政預算案,第29段〉,2022年2月23日。
  17.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署,〈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下的臨時特別措施〉[新聞公報],2022年4月29日。
  18.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署,〈延長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下的臨時特別措施至明年四月〉[新聞公報],2022年10月28日。
  19.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023-24年度財政預算案 - 全速復蘇
  20. 每月車費$1600 領盡上限,東方日報,2018年11月2日
  21. 【交通津貼】周六可領取 最遲5月15日領首月津貼(附領取地點),《香港01》,2019年2月12日。
  22. 立法會六題: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2019年5月15日
  23.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 2019年《施政報告》運輸及房屋局運輸方面的施政措施,第10段。
  24. 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的實施情況,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CB(4)245/19-20(04)號文件,2020年1月。
  25. 【交通補貼】首年發放約19億 人均月領73元 高開支乘客增2成,《香港01》,2020年1月10日。
  26. 立法會五題: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2019年1月15日。
  27. 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的實施情況及檢討結果,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CB(4)987/20-21(05)號文件,2021年5月。
  28.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481982/%E6%B8%AF%E9%90%B5%E5%A5%B3%E8%81%B7%E5%93%A1%E8%AA%8D%E5%81%BD%E9%80%A0%E8%A8%98%E9%8C%84%E9%A8%99%E4%BA%A4%E9%80%9A%E6%B4%A5%E8%B2%BC-%E8%AA%8D%E7%BD%AA%E5%80%99%E5%88%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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